哈市有望出台新规职工补办档案更方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3日11:13 黑龙江日报

  本报记者 于海霞

  本报12日讯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哈市档案工作会议上获悉,一项旨在保护企业职工权益、加强档案执法监督工作的政府规章《哈尔滨市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办法》已被市政府列入正式立法项目,有望在今年正式出台施行。

  企业职工档案是用人单位在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水平等情况的文件材料,是职工依法享受各项劳动待遇、参加社会保障等情况的重要凭证。但在实际工作中,很多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企业职工建立档案,丢失、损毁、涂改档案的事件时有发生。个别用人单位为阻止职工“跳槽”,甚至无故扣留职工档案。还出现了有关部门钻法律的空子,以现行的几部档案法规不适用早期情况为由,拒绝为企业职工补办丢失档案的情况。法律上的空白,也给哈市档案部门执法带来了困难。

  正在酝酿出台的《哈尔滨市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办法》将适用于哈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以及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退休、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该办法将对用人单位、各类劳动保障代理机构等的档案管理职责、职工档案的查阅、转递进行明确规定,同时还将对用人单位扣押职工档案、拒绝补办丢失档案等情况采取处罚措施。

  据悉,该办法已被哈尔滨市政府列入正式立法项目,出台后将解决企业职工一系列的档案难题,为职工补办档案、合理调动工作进而办理各种保险、晋级升迁等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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