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物启事引来骗子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3日11:41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利用失主急于找到失物的心理,谎称自己拾到物品并愿意归还,以此骗取酬金。日前,乐清男子郑某以涉嫌诈骗罪被乐清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30岁出头的郑某平日无所事事。去年11月17与18日,他看到失主小林在乐清日报上刊登寻物启事后,打电话给小林,谎称自己拾到其丢失的物品并愿意归还,以此骗取小林所支付的2000元酬金。在轻易得逞后,郑某又在今年1月6日,以相同的方式骗取了另一名失主林某支付的2000元酬金。受骗的林某马上报警。1月8日,郑某在乐清市虹桥镇一公用电话亭内,打电话给林某企图再次实施诈骗时,被乐清市公安局民警抓获。

  检察机关认为,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诈骗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吴祖坚 郑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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