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10大消费维权案例今公布(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3日13:0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1 种子经销商隐瞒“实情”176户农民讨赔偿

  2006年9月,肥西县消协陆续接到小庙农民投诉,称2006年从小庙镇某种子经营户处购买的Ⅱ优559稻种,种后造成大面积严重减产。县消协接到投诉后高度重视,邀请农业技术人员到田间实地察看,并认真分析原因。得知经销商销售的Ⅱ优559稻种是从外省引进的实验稻种,该稻种在合肥遇到高温就会出现不灌浆、不结穗现象。经销商出售该稻种时未把该稻种的种植情况告知农民,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依据消法有关规定,后经县消协多次调解,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经销商赔偿176户农民9.12万元的经济损失。

  点评:供种经销商的做法是一种欺诈农民消费者的行为,稻种本身质量没问题,但遇到不合适的生长环境,结不出优良的稻穗,让农民白忙一场。这种欺诈应严厉打击,它已经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容易滋生不正当竞争。

  2 新家具成了“毒气”源房间无法入住

  合肥高女士2005年8月份购买一套新家具。新家具搬进家后,人在屋内马上感到味重、刺鼻,无法入住。高女士多次向家具经销商反映情况无效。高女士按照经销商要求,采用在屋内放洋葱、苹果、樟木块、活性炭等多种方法,将近1年,气味仍然存在。2006年6月高女士请有关部门对室内空气检测,发现小孩房间和书房甲醛、苯等明显超标。经市消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高女士退回家具,经销商退还高女士购物款。

  点评:家具中甲醛、苯等气体超标的案件已屡见不鲜。消协帮助高女士要回物款合情合理,必要时还可以向经销商索要赔偿。

  3 酒瓶反复使用成“炸弹”“金星”伤人眼

  2006年9月,肖先生购买南京“金星”啤酒,饮用时啤酒瓶突然爆炸,炸伤其左眼,经住院治疗花去2000多元医疗费。出院后肖先生向肥东县消协投诉,县消协调查认为“金星”啤酒系箱装啤酒,且是国家规定的B字瓶啤酒瓶。但该酒瓶是2000年生产的,已反复使用多次,瓶体质量较差,故导致爆炸伤人。后经县消协调解,厂家一次性赔偿肖先生各种费用5800元。

  点评:按照国家1999年制定的《啤酒瓶使用标准》规定,企业使用啤酒瓶两年后必须报废。生产啤酒的厂家明知使用的酒瓶不符合国家规定,仍坚持使用,并最终导致肖先生被炸伤,应给予肖先生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和精神赔偿等。

  4 保健品“变身”抗癌药骗取救命钱

  肥西县消费者葛先生父亲身患食道癌,他从电视广告宣传中得知长丰县水湖镇某药房销售的某种药品能治疗癌症,先后四次从该药房购买,花费7500多元,服用几个月后葛先生父亲的病没有一点好转。后通过咨询专家得知,该广告宣称的治癌药并不是药品而是一种保健品。葛先生找药房要求退款赔偿,药房负责人称药品销售商已撤柜,不给退款。经长丰县消协调解,该药房一次性赔偿葛先生1万元。

  点评:厂家的虚假、夸大的广告宣传往往会让一些消费者上钩,没有疗效的保健品被广告说成了治癌药,其危害程度可想而知。药房理应保证所售药品的疗效,尽管经销商逃跑了,但药房同样有责任给受骗顾客作一个合理交代。

  5 超市饮料箱绊倒老人难辞干系

  2006年2月,肥东74岁的周先生随家人到超市购物,被饮料货架通道摆放的饮料箱绊倒,经医院诊断为右股骨骨折,需住院治疗。县消协调查认为,超市通道乱摆放东西,不加以警示,存在安全隐患。最后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超市一次性赔偿周先生医药费、护理费等费用2.5万元。

  点评:超市的客流量一般较大,必须保证舒适畅通的购物环境。超市不应在过道或者路口随意乱放,若上下货,应及时放置警示牌提醒顾客。周先生在超市被物品绊倒,超市难逃干系。

  6 小区不准“安装太阳能”物业管宽了

  2006年初,长丰水家湖镇40多户消费者联合投诉水家湖镇某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反映新买的商品房不准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和防盗网。县消协接到投诉后及时召集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和部分业主代表协商调解,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业主出钱,小区物业公司统一安装,使这起群体投诉得到圆满解决。

  点评:物业公司私自禁止新住户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和防盗网的做法有悖法律规范。业主要求的安装热水器和防盗网并没有违背双方的共同利益,物业公司和业主应协商解决此事。

  7 农药厂装错农药水稻大幅减产

  2006年5月,肥西县农民倪先生,从合肥一农资公司购买了江苏某农化公司生产的水稻直播田芽前除草剂“直播好”510袋。用完200多袋喷洒稻田后,部分稻田出现严重药害,影响水稻出苗,使其遭受较大损失。该县消协受理投诉后,邀请农技专家到受损农田察看,认定是农药生产厂家将农药箱里误装上水稻直播田芽后除草剂“水上漂”造成。造成消费者用后伤苗,总共损失约9900多元。后经县消协调解,商家一次性赔偿8000元。

  点评:本以为“直播好”,结果喷洒稻田的却是“水上漂”,农户的投入“打了水漂”,农药生产厂家应该直接负责。虽然产品质量有保证,但包装错误造成倪先生的损失,厂家应做出赔偿。

  8 没做手术怎会有止血敏出院清单现“端倪”

  2006年2月22日,合肥市张先生因患胆结石,住进合肥市某医院外科,住院期间采取保守治疗,于2006年3月4日出院。办理出院手续时,医院打出的住院费用明细清单使张先生起了疑虑。自己住院是治疗胆结石,怎么会使用胰岛素药,没做手术怎么会有止血敏、根宁针剂的费用。自己检查时,只做两次B超,怎么会有3次费用。市消协接到投诉后,及时与该医院有关部门联系,查清事实,后在有关部门督查下,该院把不该收的费用全部退还给张先生。

  点评:医院乱收费投诉日益增多,这从侧面反映一些医院内部的管理监督不力。像张先生这样交纳的“糊涂账”,也给患者带来一定的心理压力。

  9 劣质润滑油“下乡” 竟令农用车“罢工”

  2005年12月底,官亭镇农民余先生和吴先生,因使用湖北十堰市某品牌润滑油,导致自己农用车损坏,无法正常使用。肥西消协接诉后,对此事调查并对该油抽样送检。经有关部门检测,该润滑油为不合格产品。县消协多次和该润滑油的合肥销售总代理及厂家代表联系,协商赔偿事宜,最终余、吴两人分获经济赔偿6000元和2000元。

  点评:假冒伪劣商品层出不穷,有的直接“下乡”祸害农业生产,可恶至极。不合格的润滑油致使农用车损坏,除生产厂家应给予一定赔偿,消协也应警告农民消费者不能一味贪便宜,买了劣质农资。

  10 开发商延期交房耍赖不给违约金

  合肥张女士2005年7月从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一套商品房,双方合同约定2005年12月28日交付使用。交房时间到后,张女士找到开发商,开发商承诺房子不能按时交付将按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2006年4月,开发商通知张女士收房,张女士按合同规定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开发商仍然拒绝支付违约金。经市消协调解,开发商支付张女士违约金1万元。

  点评:开发商违约,理应支付张女士相应的违约金,况且开发商已经承诺过。开发商的这种不诚信行为已违反《合同法》规定。

  ·王蓉 何明 淮晨·

合肥10大消费维权案例今公布(图)

  在“三·一五”来临之际,肥西县动物防疫监督所的执法人员,对该县小庙镇的兽药经营点进行检查。 徐勇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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