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内讧殃及小区居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3日14:18 宁夏新闻网

  物业公司内讧殃及丽锦苑小区居民

  住户遭遇两次采暖收费

  3月11日,银川市丽锦苑小区的马女士打进本报热线反映,自己已经交了采暖费,并有物业公司的收费收据,可前两天物业公司却告诉她,她的钱交错人了,她必须把钱交给物业公司,否则将会被停暖

  或起诉。

  一户采暖费两家物业收

  据马女士介绍,负责她所在小区供暖的是宁夏泰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前几天,一个姓赵的人打电话给她,称自己是该物业公司的,向她催要采暖费。因为赵某有该物业公司出具的公章,而且马女士也曾在物业公司里见过他,于是当时就把采暖费1500元交给了赵某,赵某开具了一张收费单据。过了几天,又一个自称是物业公司的李某到她家催要采暖费 。她很纳闷地告诉李某,自己已经把钱交了。但李某并不认可赵某开具的票据,告诉马女士票据是假的,她把钱交错了人。还说自己才是物业公司指定的收费员,专门负责收取丽锦苑小区的采暖费,交给赵某的钱必须要回来,交给物业公司,否则公司将对其采取停暖或者起诉措施。

  一家公司两个专用章

  3月12日,宁夏泰安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去马女士家收取采暖费的赵某是假冒的,他以前是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但2005年8月被股东大会罢免了,现在该公司由吉某负责经营。赵某不甘心下台,便伙同其他人伪造了公司的公章和合同,采用欺骗的手段对居民收费。2006年11月该公司曾在丽锦苑小区张贴过告示,公布了公司收费员的照片、电话以及收费专用章样式,提醒居民不要把钱交给其他人。记者在该公司的一本收据上看到,该公司的公章是宁夏泰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收费专用章,长方形的。记者联系吉某采访时,吉某以最近很忙为由谢绝采访。

  赵某也不愿接受记者采访,但据赵某的哥哥介绍,赵某才是正规的收费人员,目前公司注册法人依然还是赵某。自称经理的吉某是赵某的养女,她的生母是赵某的第二任妻子。2005年8月二人发生矛盾,准备

离婚,吉某的母亲用暴力手段抢走了公司的办公用品和公章、帐目后,非法任命吉某成为公司老总,然后组织员工开始在小区内管理、收费。对此,赵某并不甘心,也雇佣了人手对小区进行管理、收费。由于收不到钱就没有工资,所以两边的收费人员互相不买帐,指责对方是假冒的,希望住户能把钱交给自己一方。记者在赵某的哥哥处看到,他也有一本收费收据,上面盖的公章也是宁夏泰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收费专用章,唯一不同的是公章是椭圆形的。

  律师:业主不必两次埋单

  宁夏法律援助服务热线12348的工作人员说,该公司这种收费混乱的原因是该物业公司混乱管理造成的,和业主无关,所以业主不必对采暖费两次埋单。而且一般来说一个单位的收费公章只有一个,该公司用两个公章进行收费作业,就很容易引起混乱,作为业主,本身并没有判断公章真违的能力,最好静观其变,等两方通过协商或相关部门做出认定后,再向被相关方面认可的一方交纳费用,而已经交过采暖费的用户,应该保留盖有该公司公章的交费收据,等该公司处理完自己的内部事务后再与真正的法人协商解决。( 陈栋 孙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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