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婚外同居遭女友索赔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3日23:19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 江金骐报道 侯先生是一名已婚的大学教授,昨天,他被同居两年的女友蔡女士告上海淀法庭,索赔5万元身体伤害补偿金。

  昨天上午10点半,相貌秀美的29岁的蔡女士与律师一道准时到庭。蔡女士诉称,2004年3月,她与侯先生相识,当时侯先生隐瞒自己已婚,于是二人相恋。同年7月他们同居后,蔡女士偶然发现侯先生已经结婚。但侯先生却说自己与妻子感情不和,已经分居,并承诺离婚后便与她结婚。

  2006年9月,蔡女士因为与侯先生同居做了人流,在这期间,侯先生没有对她进行陪护,双方为此产生矛盾。去年底,双方再次发生摩擦,侯先生将她打伤。

  “原告所述并非事实!”法庭上,侯先生的代理人表示,蔡女士所述的恋爱、同居、流产均系编造。该代理人向法庭提起反诉,要求对方赔礼道歉,为侯先生恢复名誉,撤销赠与。

  对被告代理人的上述说法,蔡女士当场被激怒并反驳说:“流产是他陪我一起做的,我们在一起同居,房东、邻居都可以作证,这难道也能造假?”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