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门诊补助新增4种慢性病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4日01:40 大连晚报

  医保门诊补助新增4种慢性病

  它们是风湿性心脏病、肺源性心脏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甲状腺功能亢进;检诊从3月15日开始,4月13日结束

  ■本报记者 马嫱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大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获悉,2007年,我市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补助又增加了4个病种:风湿性心脏病、肺源性心脏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甲状腺功能亢进。新增4种慢性病的检诊鉴定工作从2007年3月15日开始,4月13日结束。

  参检人员范围

  企业、差额拨款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参保人员;正常缴纳医疗保险费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检诊需提供的材料

  参检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医疗保险卡、医疗保险证、既往门诊就医资料、住院病志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或原件,按附表中规定的所在街道的检诊时间,自行到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参加检诊鉴定。检诊费用由个人负担。

  检诊时,慢性病患者必须真实、准确填写联系电话、住址、邮编。以便参检人员获知检诊结果及门诊就医购药的管理。

  参检人员须严格按公布的时间参加检诊认定。在规定时间未参加检诊的漏检人员4月11日至4月13日自行到定点医院检诊。

  异地安置(指在大连市市内四区以外居住的)的退休慢性病人员也须在大连市医保中心统一规定的检诊时间内,自行到医保中心指定医院进行检诊。

  检诊认定结果的发布

  医保中心将在参保人参加检诊15日后,通过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点药店发布初检认定结果。届时,各医疗保险定点单位将协助提供查询服务。异地安置参检人员的检诊结果由检诊医院告知。

  本次检诊后,医保中心将按30%比例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人员不享受慢性病补助待遇。

  据了解,符合慢性病补助标准的慢性病患者,所患慢性病须达到一定的程度,对此,医疗保险经办部门会同多所三甲医院的有关专家,制定了明确的医学检诊标准。

  检诊结果发布后,对检诊结论存有异议的患者,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将在4月13日检诊工作结束后提供相关咨询、查询服务。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联系电话:84314175转3060或“体检中心”。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