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限价宽造成价格差异大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4日07:54 扬子晚报

  本报讯昨天,南京市医保结算中心接到市区一家医保定点医院的报告,要求允许使用50单位/支单价20.80元辅酶A(心脏病抢救、冻干粉针),而目前单价100单位/支,单价0.41元;200单位/支,单价0.70元的辅酶A,因厂家认为国家定价过低,强行“召回”,迫使医院只能使用高价药。南京市医保结算中心人士说,药厂的停产或召回“低价药”措施,既增加了患者的药费负担,也增加了医保统筹基金的支付压力。

  最近,有读者反映,南京市场上有一种“黄连素”,有的药店单价3.50元,有的药店卖15.40元。投诉到物价部门被告知,黄连素的国家定价为15.40元,二家药店虽差价11.90元,但都不违法。

  记者昨天为此采访了南京市医保结算部门,一位医保管理部门人士介绍,现行的医保药品,一是由国家发改委定价,一是由省物价局定价,以上两部门定价的药品已达1400多种,占到药店销售医保药品的一半。但药品种类太多,生产领域也存在混乱现象,如同一种药品,有的有几十个生产厂家在生产;同一种药品,也存在着不同剂量、包装,这其中有许多是厂家为逃避国家订价,有意造成包装不同,剂量不同而打的“擦边球”。因此,影响药品价格的因素很多。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的定价,都只定了药品的最高零售价,由于最高零售价与厂家出厂价间的价格空间很大,必然造成各家药店零售药价之间的差距,有的甚至是“暴利”。

  影响药品价格的因素,除药店自行核算利润、自行定零售价外,各家药店进货渠道不同也有不小影响。如从信誉好的大药厂大公司进货,比从小药厂进货贵许多。在某些外省,还存在一些药品大市场,大市场上的药价便宜得让人不敢相信。甚至有的小药店可以从药贩手中购“二手药”,“二手药”价格当然也十分便宜。因此,不同进货渠道、不同药厂的药品质量造成的价格差异,消费者难以看破。

  医保部门人士认为,药品价格便宜与否,不能单看某几种促销药品药价,而要看整个药店定价是否合理,药品性价比是否合理。因此,消费者在购药时,应货比三家,在同质商品中选择价格便宜的。由于消费者一般不具备医药知识,医保部门人士认为,应选择信誉好的药店为宜。(王卫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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