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商部门清理商场药店 揪出问题广告五大症状(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4日08:07 荆楚网-湖北日报

  

武汉工商部门清理商场药店揪出问题广告五大症状(图)

  存在“问题”广告的商场负责人在“店堂广告登记表”上签字。(记者张真真摄)

  昨日上午9时,记者随同武汉工商部门,在全市范围内清查了西北湖新世界百货、武胜路家乐福、黄浦中西医结合医院、王家湾国美电器等14家单位的店堂广告。清查中,执法人员揪出了“问题”广告的五大“症状”。症状一:动用医生或患者形象和名义上午9时,记者在黄浦中西医结合医院名为“手术纪实”的橱窗内看到,该医院登出4名患者的资料照片,以他们口述“想不到两年的痛苦在半小时内就解决了,真神啊!”等,对该医院进行宣传。

  (据《广告法》相关规定,医疗广告中不得利用患者或者其他医学权威机构、人员和医生的名义,形象或者使用其推荐语进行宣传。)症状二:广告中含有“保留最终解释权”执法人员在西北湖新世界百货、武胜路家乐福超市等处发现,场内店堂广告上都明示着“本公司保留此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工商部门:如此表述,实质是一种“霸王条款”。它造成活动过程中一切由商家说了算的局面,直接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症状三:保健品化妆品食品夸大疗效在武胜路家乐福超市内,售蘑菇的广告牌上写有“菇类养胃,对身体虚弱者有一定疗效”;一种名为“健百特”的深海鱼油,宣称可“治癌症、红斑狼疮”;一种名为“美士育发液”的化妆品,宣称可治脱发。

  (据相关法规,保健品、化妆品、食品广告中,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而夸大宣传疗效。)症状四:“国际品牌”等,有名无实汉阳王家湾国美电器超市内,摆满了“国际品牌”、“全球共享”、“消费者知名品牌”等广告。当工商执法人员要其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时,经销商却无法当场拿出。

  (工商部门:凡以“国际品牌”、“全球共享”等名义做广告的商家,一定要出具相应的资质证明,否则不能以该名义欺骗消费者。)症状五:“买一送一”,不知送啥在西北湖新世界百货的内衣卖场中,一内衣销售商打着“买一送一”的展示牌,但未向消费者明示赠送的内容。在其他商场和药店,记者也发现类似问题。

  (工商部门:商家做“买一送一”广告时,一定要向消费者明示赠送内容,不得做模糊表示。)

  清查的同时,工商部门对这些忽悠消费者的“问题”广告进行了拆除,并对部分广告开展立案调查。(记者张真真通讯员潘华晴孙中华苏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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