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上路乱罚款 取消执法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4日08:18 千华网

  千山晚报消息(记者 王鑫 见习记者 吕迪)从即日起,鞍山市治理公路“三乱”实行追踪查访、登记处理、公开通报机制,对查实的公路“三乱”案件从严从重惩处,其中顶风造成“公路三乱”行为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直至清除执法队伍。情节严重的,将追究部门主要领导责任。

  据介绍,我市今年将重点检查公路各类检查站、执法站(所),看是否合法;上路执法人员是否有权执法、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上路执法车辆是否有审批手续;收、罚票据是否实行罚、缴分离。同时,市治理公路“三乱”办公室将通过明查暗访,随时掌握工作进程,分阶段确立重点地区、重点路段、重点单位、重点部门进行重点监控。此外,涉路执法单位要公告以下内容:建站(所)的依据、时间,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收费、罚款的标准;当班人员的照片、姓名、证号、职务;带班领导的照片、姓名、职务、电话;本单位及上级纠风部门电话。固定涉路站(所)要充分利用公告牌或公告栏实行执收、执罚公告制度;流动站(点、队)充分利用执罚告知卡或执法通知单实行执法告知制度。

  交通、公安、林业职能部门在公路上违反国家、省、市政府有关治理公路“三乱”规定的不良执法行为的;非收费部门在公路上设卡(点)检查、罚款、收费的;辖区内多次发生公路“三乱”问题被市以上领导批示查办并核查属实的;发生违反规定代征代收行为的;违反规定向执收执罚单位和执法人员下达收费、罚款指标的,以及群众举报或明查暗访发现问题,整改不力纠正不及时的,都将追究出现问题的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对查实的公路“三乱”案件从严从重惩处,顶风造成公路“三乱”,追究当事人责任,直至清除出执法队伍。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