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断了胳膊 医院是否担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4日08:26 扬子晚报

  昨天,家住南京浦口区珠江镇浦珠花园的樊女士看着怀中已渐渐恢复的5个月大的女儿,哽咽了。这个可怜的孩子一出生胳膊就骨折了,并出现呼吸困难等险情,随后,她向医院讨说法的路也一直不平坦。

  刚出生的女儿断了胳膊

  去年10月1日,怀孕足月待产的樊晓被送至浦口中医院,当时是自然分娩,助产医生费力帮其生下婴儿,可孩子当即出现了脸色发紫等症状。随后,婴儿被急送南京中大医院急救。樊晓告诉记者,怀孕期间,预产期是9月21日,但当天没有反应。于是,她要求医院进行剖腹产。医院为她做了B超,称胎儿正常,无需进行剖腹产。没想到,顺产时,婴儿迟迟未能出来,当时,樊女士听到医生说:“B超是怎么做的?怎么会这样?”便心中生疑。孩子出生后,医生告诉她,婴儿左胳膊可能脱臼。然而,10月1日,当婴儿被送至中大医院拍了CT后发现,竟然是右胳膊骨折,医生诊断为:“右侧肱骨中段错位骨折,两端向上成角。”樊晓认为,孩子刚刚出生就发生骨折,浦口中医院应该负全部责任,而为了救孩子,她原本贫困的家庭花费了近万元的费用。她多次找到院方交涉。开始,院方比较积极,但后来却越来越冷淡,对她不理不睬。

  医院:我们确实有过失

  出生时就发生骨折,医院到底有没有过失呢?对此,浦口中医院医务科周主任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有过失。因为助产过程比较复杂,医生在救助过程中,不可避免对孩子有些损伤。周医生告诉记者,樊女士怀孕时一直在该医院做检查,临产前,妇科主任曾建议她到南京的医院做一个三维彩超,这样医生可以了解婴儿的胎位、体重等详细情况,以决定是否剖腹产或者自然分娩。但樊女士并未听从医院的建议,而到医院时,子宫口开全,不能进行剖腹产,且小孩属“肩难产”,医生采取手法助产,这确实会对婴儿有损伤。但如果不这样,婴儿会出现窒息。婴儿出生后,两个膀子不能动,估计左右膀都有伤,便建议送到中大医院专科治疗,而医院也为其垫付了近5000元的药费。

  律师:医院应付责任

  对此,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萧虹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除非医院能证明自己并没有过失才能免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孩子的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以及是否对孩子以后产生影响而发生的费用,至于是否能要精神损害赔偿,则需要进行相关证据的认定后确定。 本报记者梅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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