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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父亲笔迹写遗嘱 到手的房子可能"飞"了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4日08:26 汉网
汉网消息(记者肖利敏实习生李路路)七旬爹爹病逝前,口头承诺要把房子留给小儿子。为了取信于三个哥哥,小儿子摹仿父亲的笔迹,伪造了一份书面遗嘱。不想此举弄巧成拙,反而有可能丧失继承权。 去年10月,72岁的蔡甸人吴老汉因病去世,留下一处80余平方米的房子。 吴老汉膝下有四个儿子。老汉生前一直和小儿子住在一起。小儿子说,父亲生前曾留下遗嘱,房子单独留给他所有,有两个叔叔作证。 三个哥哥就此向叔叔询问,两个叔叔回答支支吾吾。 几个哥哥很怀疑,要求小儿子拿出遗嘱来,否则房子平分。小儿子一直坚持说有遗嘱,但就是不拿出来。 今年三十吃年饭的晚上,小儿子终于在饭桌上亮出“神秘”的遗嘱,上面不但写明房子单独留给他,还有一个叔叔的签名。 三个哥哥不死心,第二天去找签名的叔叔询问。禁不住一再追问,叔叔道出实情:吴老汉生前的确曾当着他的面口头表示,要把房子留给小儿子。但还来不及写书面遗嘱就去世了。这份书面遗嘱,是小儿子摹仿父亲笔迹写的,签名则是后来加的。 没立书面遗嘱,房子到底归谁?昨日,哥哥吴雄(化名)致电晨报咨询。 【律师观点】 湖北九畴律师事务所律师黄云南表示,小儿子伪造书面遗嘱,有可能丧失继承权。 黄律师表示,《继承法》规定,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的口头遗嘱,有法律效力。小儿子本来不必伪造书面遗嘱,就可继承房子。但《继承法》还规定,“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因此,小儿子有可能丧失继承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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