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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老农状告设备代理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4日10:03 云南日报

  血液检测设备“说谎” 患者感染艾滋病毒

  

屏边老农状告设备代理商

  一打官司,张树华的妻子广如珍和二儿子就得复印许许多多的材料。

  一场持续了3年多的官司,8日下午再起波澜。知道是由于血液检测设备误报才导致自己感染艾滋病后,屏边老农终于将设备代理商告上法庭。庭审中,代理商称,他们根本就没有代理过这种设备。屏边老农输血感染艾滋病毒的官司再次陷入了僵局。

  案件回放输血感染艾滋病

  2003年12月1日,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平田村的张树华,因帮人拉货不慎从车上掉下摔伤,被家人送到屏边县人民医院后,经检查诊断为左肱骨骨折和左股骨骨折,并需手术治疗。手术前,医院对张树华进行了包括血液检验在内的各项检查,其中的HIV抗体及梅毒螺旋体等项检验均为阴性。手术过程中,张树华接受了1600毫升的输血,手术后不久,张树华就出现了发热、恶心、厌食等症状,几天后上述症状消失,但骨折却一直未愈合。

  张树华家人认为,骨折未愈合是医疗事故。在屏边县卫生局的调解下,医院同意再次为张树华进行手术。谁知,在2004年6月10日手术前进行检验时,张树华的血液检验结果却呈现HIV阳性,于是手术被取消。7月1日,云南省疾控中心检验确认张树华HIV阳性,8月5日,省疾控中心检验张树华妻子的HIV呈阴性。

  在医院就诊的过程中,感染了艾滋病,患者遂将医院告上了法庭,要求医院赔偿各种费用110万元。

  但庭审中,医院承认对张树华的骨折治疗存在一定过失,但在输血过程中,医院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输血不存在任何过失。按照有关法规,输血感染不属于医疗事故。医院接受骨折治疗方面的调解,但不接受输血方面的调解。

  2005年初,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屏边县人民医院一次性补偿张树华22.5万元,双方医疗纠纷就此了结。同时,医院出示了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心血站提供的证据:供给张树华的血液是由6名献血者提供的,采血前检验,6名献血者HIV均是阴性。屏边县人民医院在调解书中特别强调:医院跟张树华感染艾滋病毒无任何关系。

  再次调查律师发现检测设备有问题

  2005年4月,张树华的妻子广如珍找到了云南锡都律师事务所周文明律师。周文明律师在随后的调查中发现了一个严重问题:血液检测仪器存在问题。另一层意思就是,血液检测仪器错误地将HIV阳性的血液检测成了HIV阴性,将有问题的血液检测成了正常的血液。

  在后来的深入调查中,周文明发现了更为严重的问题。早在2003年,美国FDA(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发出了红河州中心血站使用的帝肯RSP/100型血液自动样品检测设备,当年,FDA共发出了两道召回令。原因是:软件中样本结果与病人ID号关联错误,这种错误会导致假阳性和假阴性,软件错误会影响衣原体和淋病测试,且使用该软件的临床工作站进行其他测试也会受影响。经过与美国FDA以及瑞士公司的反复函接,美国亚特兰大FDA确认周律师所调查到的是事实,即美国共要求瑞士公司召回该设备327台,召回原因是样本结果的错误会导致假阳性和假阴性,并认为:假阳性和假阴性结果会导致误诊以及抗生素滥用。

  这也就是说,张树华感染艾滋病完全是因为这种血液检测设备有问题,这种设备将带有艾滋病毒的血液误报为正常的血液。周文明还调查到,从1998年至2004年,我国陕西、辽宁、广西、云南4个省区的血液中心和中心血站购买了28台这种血液检测设备,而其中的15台都进入了云南省。

  递交诉状立案绕了一大圈

  联系到云南省各州市都在使用帝肯公司产品的情况,周律师感到事态严重,于是迅速整理了相关证据,并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讼状。他在讼状中称:根据我国的《产品质量法》,瑞士帝肯公司明知产品存在缺陷,却未及时通知中国用户。张树华因输血感染艾滋病,与生产者、销售者及仪器的使用者都存在因果关系,3者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查阅到国内的许多专业杂志上也报道了该型设备在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广如珍一家委托周文明进行诉讼。2005年8月,周律师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讼状,状告瑞士生产厂家及中国的代理商以及红河州中心血站,要求3被告赔偿因产品缺陷而给原告张树华造成的各种损害132万元。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后,又经过了许多周折,经省高院裁定,转到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但其中的一名被告却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管辖范围内,却长时间联系不上。后来,案件又转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该案又转到了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开庭。

  因为承受不了时间上的损耗和打涉外官司所需产生的大笔翻译费用,广如珍放弃了瑞士的生产商,只将设备的代理商深圳市赛勒实验室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列为第一被告,将红河州中心血站列为第二被告。

  庭审现场代理商否认代理过该产品

  现在,张树华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了,经常感冒、咳嗽。8日上午,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

  在法庭上,深圳市赛勒实验室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称:公司是2006年10月才注册成立的,并且从未代理过这种血液检测产品,与张树华的输血感染无任何关系。而红河州中心血站认为:原告所诉的是产品质量问题,所诉的对象是产品的生产商和经销商,与产品的使用者也就是中心血站无任何关系。但是,原告方提出:深圳赛勒为了规避责任,于2006年因未年检而被吊销。而深圳赛勒在其企业网页上宣称:前身是北京赛勒,并且称为众多血站及医院客户服务长达8年,也是独家代理该产品达8年之久,2006年才解除独家代理。原告方还提出:该公司的办公地点、电话等,都与深圳赛勒相同,并且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均为同一人,也跟北京赛勒的为同一人。原告请求法庭:追加深圳赛勒、瑞士生产厂商的北京代表处为被告。

  经过一整天的开庭,法庭宣布闭庭,该案宣判延期。(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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