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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追讨工资丧理智 非法拘禁触法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4日20:39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郑州3月14日消息(记者赵飞 通讯员赵锡正 黄淑华) 3月14日,河南省荥阳市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张秋永、宋金山拘役各六个月。当法官宣读完判决书后,二被告人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并向主审法官一致表示,由于没有文化,不知法、不懂法,又要钱心切,一念之差,走上了犯罪道路,今后一定做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今年47岁的张秋永一直带着几个同村人给李某干包工建筑活。2006年10月9日,“十一”长假后,张秋永在多次向李某索债未果的情况下,与宋金山到李某家中再次索要,在李某写下欠条的情况下,二被告人依然于当日21时许将李某带到荥阳一家企业招待所内看管,限制其人身自由,并对其进行殴打,致使李某左第4根肋骨、右第5、6根肋骨骨折,后经法医鉴定为轻伤。10月11日上午,张秋永、宋金山再次逼迫李某打电话借钱,李某无奈,只好向其朋友借来4500元钱后,二人才将李放走。 事后,张秋永很惭愧地说,自己是文盲,和李某是该市城关乡的老乡,曾经一起做建筑零活。李某除了以前一笔6000元的欠款没有给外,还欠其他老乡1.3万余元的包工款。“这些都是写了欠条的,可是我多次向他要,他总是找各种理由推脱不给。”随后,张秋永、宋金山就以喝酒为名将李某带到招待所喝酒,酒后张秋永、宋金山就对李某拳打脚踢,并威胁“不还钱就弄死你!”张秋永在供词中还说:“我俩当时喝酒了借着酒劲儿,想教训教训他,现在想想特别后悔。不但工钱没要回来,还犯了法。”

  主审此案的法官告诉记者,张秋永等人本来是被人拖欠工资,应该以合法的手段追回,但由于法律意识淡薄触犯了法律。虽然不是主观故意,但实际却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案件诉至荥阳市法院后,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由于二被告人均为农民,且家庭经济困难,在承办法官的多次协调下,被害人表示谅解,附带民事部分调解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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