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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没审完破例先赔钱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5日03:21 大连晚报

  一外来女工被车撞伤,没钱治病被抬到“肇事”方酒店大堂里,法院办案法官在了解到该女工的困境后

  案子没审完 破例先赔钱

  ■本报记者 静河

  本报讯 外地来连的打工女王某遭遇车祸身受重伤,王女士被送到开发区某医院治疗了一段时间后,当王女士借来的钱作为医疗费“弹尽粮绝”时,医院停止了治疗,王女士的伤口被感染处于绝境,王女士亲属无处借钱,将王女士抬到肇事方某大酒店的大堂里,欲借此唤起有关人士的良知,但却没有结果。中山区人民法院办案法官在审理此案中了解到王女士的困境后,裁定先预执行,拿出2.5万元执行款以解王女士的燃眉之急。经过办案法官的大力斡旋,此案已于13日达成了调解协议,王女士的后续医疗等方面有了保障。此案顺利结案。

  王女士是辽宁省桓仁县农民,来到大连打工。去年8月1日午时,刘某驾驶一辆大客车沿着金石路由东向西行驶到金石滩街门前路段时,将王女士撞伤。

  经过交警部门认定,肇事司机负全部责任。肇事车辆是某大酒店的,该车出租给了某旅行社,肇事司机由某旅行社派出。9月上旬,王女士的亲属为王女士聘请了律师,一纸诉状将某大酒店告至法庭。

  9月27日,法院第一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被告是某大酒店有限公司。王女士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自己医疗费等合计3万余元。在审理过程中,原告要求追加某旅行社为第二被告。

  此时,王女士的处境十分困难,王女士所借的钱作为医疗费已全部花光,开始拖欠医院的治疗费,医院因此停止对王女士的治疗,王女士的伤口被感染,如果拖延下去,可能导致王女士出现致残的可能,王女士的亲属无处借钱。

  情急之下,王女士的亲属雇车将王女士抬至某大酒店的大堂里,要求酒店支付治疗费用。酒店方面认为此案已进入法律程序,坚持按法律程序走,不同意提前支付费用。王女士的律师请求法院先预执行。

  办案法官在了解到王女士的处境极其困难后,为了让王女士得到及时治疗,办案法官于10月24日下达了先预执行的民事裁定,某大酒店和某旅行社被法院执行局先预执行了共计2.5万元。该款被立即送到医院,王女士的治疗得到了保障。以后,某旅行社也先支付了部分费用。

  法院于去年11月7日、今年1月10日两次开庭审理此案。某旅行社在二次开庭时被追加为第二被告。在庭审时,原告增加了诉讼请求,要求被告承担后续治疗费等,请求赔偿额等共计9万余元。

  第三次开庭时,原告考虑到第二被告某旅行社已支付了部分费用,将对该社的起诉撤销。

  法庭查明,该肇事车辆由某大酒店投保4万元。办案法官从打工女是弱势群体的角度出发,极力主持调解,同时让原告听取医疗专家对原告伤情、后续治疗、可能发生的医疗风险等作了预测和说明,让原告慎重考虑调解结果。

  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于13日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某大酒店同意一次性赔偿原告医疗费、伙食补助费、误工工资、后续治疗费、伤残补助费合计6.8万元(从中扣去已支付部分),于今年3月底前付清。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当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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