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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筹钱上网夜盗电缆卖钱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5日08:33 扬子晚报

  本报讯 偷钱进网吧,无钱再去偷,终因触犯刑律被处刑罚。3月14日,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对两名少年盗割通信电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两少年1年2个月和1年4个月有期徒刑。

  不到20岁的许挺和海亮结识于安徽马鞍山某网吧,两人经常干些小偷小摸的事。去年7月1日凌晨,许、海伙同他人,携带铁锤、锯条等工具,在宁芜铁路线用铁锤将一电线杆底部砸坏,盗割电缆线46.71米,卖得赃款300元,用于上网吧消费。此次作案造成铁路信号闭塞、行车调度电话等中断,当地网间通信全阻,影响2趟旅客列车和1趟货物列车的接发,造成经济损失5万余元。8月24日和9月27日,许挺、海亮先后被抓获归案。????(郑妍 建坦 民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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