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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投诉,小心走进误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5日08:58 解放日报

  又到“3·15”。近年来,市民的消费维权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然而,记者从一些商场客服部、大卖场售后服务中心、出租车公司投诉处等了解到,不少消费投诉误区给消费者和商家带来烦恼。

  漫天要价不解决问题

  不久前,陈女士在虹口区某商场花500多元买了一件打折羊绒衫,店里促销牌上写明:“承诺羊绒含量50%以上,若成分不足退一赔十。”

  陈女士买回家后发现,羊绒衫有两处勾坏,便拿到店里要求退货,并提出十倍赔偿要求。客服部经理同意退货并再三道歉,同时指出:退一赔十是针对羊绒成分而言,衣服勾坏不属于该范畴。陈女士不依不饶,整整纠缠两个月,最后经一名熟人打圆场,才同意退货。

  日前,徐汇区一家商场的床上用品专柜也接到一对老夫妇投诉:他们给女儿结婚准备的一套被单有污渍,除要求退货,还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元。

  事情闹到消保委,工作人员解释,消费者人格尊严或人身自由受侵害时,才可获得精神赔偿。老两口方才罢休。

  【消保委提醒】

  少数消费者消费维权时,总认为先喊高价再慢慢降价的做法对自己有利,其实这样做只会让双方闹僵。根据相关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要求“退一赔一”,但没有“假一赔十”的规定。

  凭证不全带来麻烦

  不少大卖场售后服务中心负责人反映,他们经常遇到投诉、退货不保留凭证的顾客。但消费者总强调“我哪会料到产品有问题,谁会保留小小收银条?”

  前不久,林女士花1500多元在徐汇区一家大卖场买下3箱红酒用于宴请。第二天,她在附近超市看到 这里同种红酒实行“买一送一”促销,算下来自己多花了600元钱。便和大卖场交涉,工作人员调查后同意退货,这时,林女士却拿不出收银条,红酒的箱子也已扔掉。售后服务中心的负责人很为难。最终虽然退货,工作量增加了一倍。

  【消保委提醒】

  根据规定,商品退赔都需出示有效凭证,市民在日常消费时应多长个心眼,打车、购物、吃饭时都应拿好发票,并保留一段时间,以免给自己和商家添麻烦。

  恶意投诉损害驾驶员利益

  不久前,沪上一家出租车公司客服部负责人接到一起电话投诉。一名男乘客说:司机擅自走高架道路,从海伦路到徐家汇的车费高达50元,比正常情况高出15元。公司调查时,司机表示走高架是乘客自己的要求。但公司还是向该乘客赔了差价。

  想不到,2个月内,公司处理的投诉赔款中有三笔都寄往同一地址。原来,这名乘客是恶意投诉,占小便宜。

  还有乘客订车时故意把上车地点说成难找的偏僻地方,司机若迟到,乘客就投诉要求索赔。

  【消保委提醒】

  为获取不正当利益的恶意投诉,非但不能获取利益,若达到一定金额还可能涉嫌犯罪,给自己带来许多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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