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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部分商家销售的果露酒合格率达九成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5日08:58 黑龙江日报

  记者 曲静

  本报讯为保证消费者饮用合格的、安全的、优质的果露酒,省工商局委托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一站,对哈市部分商家销售的果露酒进行了抽检。

  本次检测了8家商家销售的47家厂家生产的53个批次的果露酒。经检测,合格49批次,合格率高达92%;被检测的果露酒商品全部合格的商家有5家,占被检商家数的62%,全部合格的生产厂家有43家,占被检测生产厂家数的91%。

  本次监测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部分果露酒的酒精度、总糖、干浸出物等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部分生产者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

  1.随意添加食品添加剂

  长期服用违规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如色素,人工糖精等),对人体造成危害的可能性很大。在哈尔滨新一百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抽样、由通化龙潭山葡萄酒有限公司生产的春泽牌野生蓝莓山都柿酒,被检出国家明令禁止在果酒中添加的着色剂———苋菜红。

  2、理化指标不合格

  此次被检的果露酒,理化指标不合格的有13个批次,其中单项B类项目总糖不合格的有7个批次,有的果露酒总糖标注为≥50g/L,实测值却为0;单项B类项目酒精度不合格即实测值与食品标签明示值不符的有5个批次;干浸出物不合格的有2个批次,干浸出物的含量是果酒中重要指标,是体现酒质优劣、判断果酒是否掺假的重要标志,含量偏低表明果汁含量少。

  3、食品标签不合格的有1个批次,为执行标准与产品名称及配料不符,这说明企业技术力量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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