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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值卡被销号余额竟要没收?一次看病过程需要挂两次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5日09:10 东方网-文汇报

  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冬律师、上海市中远蓝天事务所合伙人吴明耀律师,是两位热心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律师。他们在市律师协会组织的公益咨询活动中回答了消费者提出的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大多带有普遍性,现将答疑解惑整理如下,可作为遇到消费事件时的参考。

  问:前段时间,一名急于手术的小女孩被拒绝登机,从而导致延误治疗,最终被截肢。对这起飞机拒载事件,律师持何种看法?如作为小女孩的代理律师,会怎么处理这案子?小姑娘能得到赔偿吗?

  吴冬律师:如果我作为小女孩的代理律师,会考虑起诉拒绝给予登机的航空公司及机场,我认为小女孩是应该可以得到赔偿的,前两年上海有过这样的案例,出租汽车司机拒载病危的乘客,最后法院就判决出租汽车公司存在过错,判令赔偿。

  问:手机充值卡为什么长期不用就要被销号,余额也被没收?

  吴明耀律师:手机充值卡被销号,我认为是可以的,这样可以利用有限的资源,但是必须给予消费者一个比较长的时间,让消费者有充分的时间考虑是否继续使用。至于充值卡的余额,电信公司应该返还给消费者,而不应该擅自扣除余额。

  问:一款手机存在3项设计缺陷,由于同款手机都存在这样的问题,特约维修部无法修理,并推托不属质量问题,请教律师如何处理?

  吴冬律师:对上述手机问题,应当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消保委投诉反映,因为如果有关部门确认这属于质量缺陷或者瑕疵的话,对手机用户来讲,接下来的索赔就简单多了。

  问:我婆婆在电信市场买了个小灵通,结果声音很轻,别人说话,连我们都没法听清楚,更别说老人了,后去找过销售商,他们看了机器,调试了后,说:机器没坏,就不理我们了,该怎么办?

  吴冬律师:建议向电信行业投诉,也可以向消保委投诉,同时还可以向小灵通的生产厂家联系,或者找厂家在上海的特约维修点。如果都解决不了问题,建议通过直接诉讼来解决。

  问:报名参加了套餐培训班,价格2600元。当时说好1月初开课,结果一拖再拖,迟迟不开课,我该怎么办?

  吴明耀律师:既然报名是1月初开班,是否在招生广告或发票上注明?如果确实约定1月初开班,而拖延开班,说明对方已经违约在先,完全可以要求办班学校退还钱款。如果经调解仍不能获得退款,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一种品牌的空调室外机噪音扰人已是一个普遍问题,而且售后服务普遍恶劣,他们的口头禅就是:谁叫你们贪便宜,活该!我买了这种空调器该怎么办?

  吴明耀律师:空调买了多长时间?是否测试达到国家规定的外机声响标准?是否移动过该机器?如果排除以上情况,可以要求商家退机,不能因为便宜而免除制造商应该达到的国家标准。

  问:我在一家银行营业部的ATM机上取款1500元,吐款前所有操作均提示为正常状态,但到最后吐款环节机器发生了故障,我在ATM机前等待了3分多钟,钱款始终未能吐出,直到机器提示发生了故障,我才离开现场。经过查询银行的客户服务热线,我才得知账户中所取钱款已被扣除。我于1周之内向银行办公室人员反映了此事,被告知“这是ATM机常见的故障,钱款应该会自动返回账户中,但由于是跨行交易,可能时间稍微长一点,至少在两周以上。”又过了一个月,始终未见钱款到账。遂又向银行反映,却被告知“所反映的这笔交易未出现异常,属于成功交易,损失只能由用户承担。”并以时间已超过一个月,无法调取录像资料为由,要我说出当时ATM机的提示语。前前后后连续几次咨询、投诉,始终未能得到满意答复,甚至有被忽悠的感觉。银行这种站在自身角度处理投诉的方式,完全忽视了用户的利益。我该怎么办?

  吴冬律师:如果情况果真如此,有关商业银行在保障储户或者消费者安全问题上是做得比较欠缺的。建议向人民银行或者上海银监局去投诉,由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有关银行共同来调取有关录像和交易资料,核实当时的真实情形。按照反映的情况,银行有过错在先,因为事发当时已经向银行投诉过,所以银行应该把当日的录像资料保存下来,不应该销毁。

  问:去一家中心医院挂号看病,医生要求先做CT检查,再决定如何治疗给药,做完CT后被告知“结果要第二天出来”。第二天,我在取了CT检查报告后,请医生诊断并开了药方。在付费取药时,医院收费处说“当天未挂号,不能办理收费发药。”我认为:前天看病时挂了号,由于CT检查,医院当天没有完成一次完整的诊断治疗,第二天才完成,因此我不该再挂一次号。请问:医院这种做法合理吗?

  律师吴明耀:医院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一次看病应该只收取一次挂号费,因为挂号费就是患者与医院达成的医疗合同,既然病还没看好,就不应该收取两次费用,如果是两种以上病,收取两种费用是没有异议的。

  问:我在闵行区石屏路一家美容店付4000元办理了一张会员卡,店家承诺每次做脸打四五折,并赠送2000元的培训课程。以后,这家店的美容师向我推荐了店里的促销活动,充3000元卡可赠1000元产品。由于美容师很适合我,我就又充了3000元,但是到现在为止还没有用完第一次充的4000元。如今,给我服务的美容师辞职了,我对店里其他美容师的手法不适应,便要求退掉我加充的3000元,还表示可以扣除1000元的产品钱,剩余的钱也可以用来换产品,而不是拿现金。但是该店不同意,说“按照约定,也不能换物。”店家的说法合理吗?

  吴明耀律师:商家的行为是一种明显的欺客行为,你的要求是合理的,可以向所在地的消协进行投诉,要求撤销符在会员卡上的“霸王条款”。

  问:我在电信营业厅购买付费小灵通手机一部,使用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但基本上能得以解决。以后,在使用中发现不能使用“不可及转移”功能,遂报修再报修,至今故障依然。不能和手机组合使用,小灵通的作用就大打折扣,带来诸多不便。多次打电话询问,回答:“正努力解决,请等待。”而月租费照扣不误!难道一句“请等待”就能应付消费者吗?

  吴冬律师:电信部门这种让你一直等待下去的说话和做法是错误的,如果不能排除故障的话,显然是不能实现你购买小灵通的目的,你可以要求退还小灵通,并且要求减免月租费。

  问:本人的手机在过去为60套餐,不知为何变成了88套餐。为此,我曾两次与上海移动公司联系,并说明本人未购买过88套餐,但至今上海移动公司未给本人任何信息。现在该怎么办?

  吴明耀律师:如果确实没有和电信公司签订过88套餐购买合约,那么你可以向消协投诉,如不行,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你和上海移动有合同关系,他擅自改变你的使用套餐,是违反合同法的。

  问:我夫人去一家银行取存钱,她进入边门走上大理石地面后,没走几步就滑倒并造成左腿腓骨断裂。我两次找过这家银行,接待我的是该楼物业管理部门经理,他们将责任推给我夫人本人。我认为:下雨天大理石很滑,而他们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由此造成顾客人身伤害,应负有一定的责任。我该去找银行交涉还是找这座楼的物业管理部门交涉?

  吴冬答律师:同时向银行和物业管理部门交涉,如交涉不成,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或者由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去查明事发当时情况。银行是有过错的,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问:小区物业停车场规定:在停车库停放自行车要每月交费,摩托车、轿车也是一样,但却单方面规定:上述车辆损坏或丢失,以及车内物品丢失或损坏均由车主自己承担责任。这样的免责条款有效吗?发生纠纷如何处理?

  吴明耀律师:这条免责条款是无效的,因为它免除了车辆保管者的责任。在发生车辆遗失或损坏时,关键是要看你是否有证据予以证明。如果有有效证据,完全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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