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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云街城管向小贩收“保护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5日09:56 云南日报

  本报记者联合城管监察总队深入调查此事

  占道小贩举报,城管每月向他们收费,而且还有收费标准:卖小吃的交100元,卖水果的交60元,其余的交50元,交钱后就可以公开摆摊;如果有上级城管来查,有人还会给他们通风报信——

  

青云街城管向小贩收“保护费”?

  图为青云街道办事处的城管人员给小贩的发票

  实习生杜文蕾摄

  日前,一位占道经营的小贩向本报举报:昆明市盘龙区青云街道办事处的城管人员向位于白龙寺的西南林学院和昆明理工大学白龙校区门前的占道摊贩们收取费用,而且还有收费标准:卖小吃的交100元,卖水果的交60元,其余则交50元。小贩们交了钱之后就可以明目张胆地占道摆摊,卖东西了。接报后,记者多次实地明察暗访,并联合昆明市城管监察总队的工作人员对此进行了深入调查,虽然青云街道办事处并没有承认举报属实,但他们的做法及小贩的反映情况却与日前上海提出的开禁“马路设摊”有许多类似的地方。

  小贩举报 交钱就可以摆摊

  这位举报小贩告诉记者,青云街道办事处的城管人员向西南林学院和昆明理工大学白龙校区的占道摊贩们收费,而且还私下制定了收费标准:卖小吃的交100元,卖水果的交60元,其余则交50元,每月按照这样的标准收一次费,并承诺,以后如果是他们来进行占道检查,只要小贩能出示缴费后他们所开具的单子,小贩们就能“幸免于难”,不再责难他们,更不会没收他们的东西。而且,如果有其他城管人员来这里检查,青云街道办事处的城管人员还会提前给小贩们通风报信,通知他们提前“撤退”。令这位小贩感到诧异的是,他曾经在其他地方摆摊多年,但从未遇到类似情况。

  记者调查 小贩欣喜有了“保护神”

  记者到小贩举报的地点后,发现西南林学院和昆明理工大学白龙校区门口有近20个占道摊点,他们有的卖水果、有的卖炸土豆、有的卖包子、有的卖饺子、有的卖玩具。从其中一个小贩出示的能保证他们可以公然摆摊的单子上,记者看到一张“云南省当场处罚定额收据”,处罚名目写的是“因违反占道经营被处以罚款”,而盖章是“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青云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科”。

  向记者举报情况的这位小贩是有顾虑的,由于担心遭到打击报复,他一再央求记者不要把他经营什么东西公布出来,也不能说他每月交多少费用;就连在与记者见面时也特意选了一个隐蔽的地方。但他告诉记者,开单子的城管人员说了,确实是因为占道经营才罚款的,所以开具的是处罚收据,但开单时,城管人员会承诺,只要每月交一次钱,就保证他们没事。而他在交钱后的数天里,也多次碰到青云街道办事处的城管人员,他们果然不再干涉他占道经营的行为。

  据反映,这里的摊贩中间大部分人都交了这笔钱,只有少部分人没交,没交的人就可能随时被前来检查的城管人员没收摊子。而已经交了钱的小贩似乎很满意用钱买“平安”,他们都欢迎城管“保护神”给他们提供的保护,大多数对外一致默契地不愿提及。

  接受调查 相关人员否认收费

  掌握以上情况后,记者联合昆明市城管监察总队调查此事。据了解,在城管规定中,有一项“严禁以罚代管”的规定,如果小贩举报属实,那么青云街道办事处的城管人员就违反了这项规定。再次进行实地调查后,记者与监察总队相关负责人一起来到青云街道办事处。

  在接受调查时,青云街道办事处肖副主任矢口否认了小贩的举报现象。她说,西南林学院和昆明理工大学白龙校区门口已经形成了长期的占道经营,本身就具有市场,再加上青云街道办事处只有5名城管人员,所以管理难度很大。在查处时,经常出现城管人员在街道一边驱赶小贩,街对面的小贩又摆起来了。实在没有办法,城管人员只好在昆明市有重大活动时,要求小贩不能占道经营,而平时见到占道经营的小贩时,该罚也就罚了,但收取的是罚款。

  她还说:“有些客观存在的情况是没有办法避免的,罚款以后小贩照样摆摊的事实也是存在的,也罚不了那么多,所以罚款以后实在要摆,有时会对小贩说,不要摆在马路上,只能顺着墙角摆,摆得集中一点。”这一做法似乎与小贩的举报非常接近,记者问:“这样是默许了小贩顺着墙边摆吗?”肖副主任回答:“没有办法,我们在的时候是不允许的,但摆在人行道上就管不了,如果影响交通那就不行,毕竟我们不可能24小时守在那里。”

  新闻延伸

  青云街城管在学上海

  采访中,肖副主任提出自己的看法:与其把小贩撵得东奔西走,不如将他们管起来反而好一点,只要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卫生就让他们摆摊,只需适当收取一点卫生管理费,这样的管理效果可能更好。

  她的这一看法与日前上海出台的“设摊导则”非常相似。上海日前对马路设摊“开禁”,将上海分为严禁区域、严控区域、控制区域。严禁区域内一律不准设摊;严控区域将仅允许开设居民区的小型修理铺等便民设施;控制区域将可以有条件地允许设摊,但须在安全、卫生、噪音控制等方面达标。

  而如果向本报举报的小贩反映情况属实的话,青云街道办事处很可能是率先采用了类似做法,用罚款的方式收取卫生管理费,然后允许小贩顺墙边、不影响交通的地方“占道经营”。只是,在目前昆明还未允许开禁部分马路市场之前,这样的做法还属于违规。

  两年前,昆明城管在解决占道经营问题的时候,就提出了“疏堵结合、引摊入市”的方案,当时就有城管人员建议:在部分不影响交通的地段,规定时间、规定经营项目地允许占道经营。也有城管人员提出:对禁止不了的烧烤摊,可以规定地点和时段,让经营者定时定点占道经营。

  这些建议后期也成为昆明城管治理占道经营的“疏堵结合”方法之一。去年1月,鱼翅路(人民西路至翠羽路段)就曾率先尝试了这种方法,在这一路段画出红线,让占道摊贩们在指定范围内经营,并且只倾向于卖鲜花和水果的。城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开禁部分马路市场是趋势。

  陈洁(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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