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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谈崩”杀死姐妹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5日14:30 新民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梁宗记者宋宁华)因夫妻关系长期不和,心怀怨恨,竟然连杀两人。日前,刘兴雷被市二中院一审判处死刑。

  刘兴雷与妻子石丽(化名)长期感情不和,为了经济问题时有争吵。数年前,刘、石来本市打工,石借住在青浦徐泾镇一处民房内,刘因流动打工居无定所,夫妇两人长期分居。

  此后,石丽多次提出与刘离婚。2005年,石向老家山东某地法院起诉离婚未获准许,而她仍不愿与刘和好。为离婚一事及财产纠葛,两人矛盾越来越深。

  2006年6月2日晚8时许,刘兴雷暗藏一把匕首来到石的暂住处,当时石的妹妹也在屋内。据刘事后供称:此前多次接到石丽电话,通知他回老家办理离婚手续,刘便来找石商谈财产分割一事,并准备一旦“谈崩”便将石杀死。

  两人见面后,一语不合又发生争执,刘随即拔出匕首猛刺石丽和她妹妹。姐妹俩见状马上逃出屋外,朝不同方向奔走。刘紧追不舍,在刺倒石丽后又回头将妻妹刺翻在地,然后再次用匕首刺戳石丽,直到将姐妹俩杀死。

  当法官问他为何要连杀两人时,刘兴雷说因为石丽要离婚,而她妹妹又不断撺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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