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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诉引出亲子抚养费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6日02:50 新闻晨报

  □晨报记者李晓明实习生蒋毅文

  夫妻分手,2岁半的孩子随母亲生活,身为父亲的张先生被亲朋告知,前妻在电视倾诉节目中竟然透露孩子不是和自己亲生的。张先生将前妻告上法庭,要求讨回抚养费2万余元。昨天,普陀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离奇的案件。

  电视录像带认出前妻

  张先生和郑女士于2002年正式登记结婚。婚后两人感情出现裂痕,尽管在2004年生下一子,但仍没能挽救这段婚姻。2005年10月,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年仅1岁的孩子归女方抚养,张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

  去年夏天,张先生家接到亲友的电话,说郑女士在电视台的《心灵花园》访谈节目里说了一段隐情。“她说跟你家儿子结婚期间,就跟别人同居了,生的小孩也不是你儿子的骨肉。”张先生一家为证实此事,特地找来那期《心灵花园》的重播,虽然电视中的女子名叫林丽(化名)还戴着面具,但根据她的体形和所述的故事,张先生一眼就认定“林丽”是自己的前妻。

  “我在替别人养儿子。”张先生勃然大怒,一纸诉状将前妻告上法庭,要求她退还自己为孩子所付出的抚育费2万余元,以及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失费5万元。

  前妻否认上过节目

  昨日在法庭上,郑女士并未出庭,而是委托代理律师一再否认自己曾经录制过《心灵花园》这档节目,坚持说孩子就是张先生亲生的。郑女士的律师说,节目中的讲述人戴着面具,而且从节目组提供的身份证上的名字看,的确不是郑女士的名字。但是张先生及其亲属却认为,从节目中讲述人的口音、衣服款式以及讲述的内容情节来看,与郑女士有极大的相似处。而且巧合的是,节目中的主人公叫林女士,张先生一家包括邻居和居委会都知道郑女士小名叫“小林”。

  电视中,“林女士”向主持人述说了自己不幸的婚姻,丈夫长期工作在外,回来时便对自己打骂,平时一个人在家很孤独。恰逢这时有一个男子对自己百般体贴,于是便与该男子发生感情。最后演变成两人在外买了套房子,保持了两年同居生活。其间,节目中的主人公还承认,自己特地去医院打通输卵管,为的就是要和这名男子生育孩子。

  鉴证笔迹确认身份遭反驳

  节目中的女主人究竟是不是张先生的前妻郑女士,成为双方争执焦点。在原告张先生的申请下,进行了签名笔迹的司法鉴定,将节目中播出特写的主人公日记的画面与郑女士2005年4月份在某收据上的签名做鉴定。最后的鉴定结果是:两处笔迹属同一人所写。不过郑女士的代理律师反驳说,因为画面上的笔迹深浅不明显,所以并不能作为鉴定对比物。原告两次提出希望做亲子鉴定,都被郑女士以孩子年纪还小不适合做鉴定为由拒绝。“没有亲子鉴定结论,我只能相信她在节目中说的都是真话,孩子不是我的。”张先生表示。

  庭审结束后,双方都表示愿意接受调解,具体调解方案在进一步协商之中。

  倾诉节目尊重当事人话语权

  对于电视倾诉节目中涉及到的他人隐私,该如何处理?记者昨日采访了时尚频道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像《心灵花园》这类电视访谈类节目实际上是为观众提供一个倾诉平台,并通过相关专家对此进行分析、建议,帮助当事人走出情感困境。在节目录制过程中,会充分尊重倾诉者的话语权,同时保持中立的立场,不作任何评论和倾斜。对于倾诉者涉及的对立方,也会给予其话语权利。此外,节目组并不是调查机构,不可能对涉及的任何环节都去印证。因为倾诉者都是成年人,具备独立的思维能力,除非涉及到一些法律性的问题需要调查,一般节目都会如实反映。

  此外,考虑到诉说有可能涉及到的他人隐私问题,节目一般都不会采用真实姓名,并应当事人要求进行化妆、化名等处理手段,尽量不对他人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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