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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打官司较真商家广告用语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6日03:04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不【南京日报报道】 (通讯员 白法 记者 殷骏) 认为商家违背价格承诺,存在广告欺诈,一消费者将商家告上法庭,但没有获得支持。不过,有关人士表示,目前商家广告用语中打“擦边球”现象,应予关注。据市民高先生称,去年2月10日,他到一电器商场购买某品牌摄像机。营业员告诉他,近期该品牌产品不会有大幅调整,并承诺其销价为全国最低价。听到这样的承诺,且看到店堂上贴着“全场商品价格随市场调整,保证价格更低”的广告,高先生就以5586元的价格,买了一台。

  可第二天,高先生在另一大型电器商场发现,该款摄像机只卖5216元,还可获赠一块电池。于是找到先前这家商场交涉。不久,这家商场为他办理了退货手续。

  高先生认为,虽然自己退货成功,但这家商场一直在发布“全场商品价格随市场调整,保证价格更低”的广告,存在欺诈行为。故诉至法院,要求该电器商场赔礼道歉,并予以双倍返还。

  对这起消费者权益纠纷案,白下区法院审理认为,这家电器商场为高先生办理退货手续,表明双方的纠纷已解决完毕,故对高先生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但有关人士表示,《广告法》规定,广告用语中不得使用绝对化用语,也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和内涵完全相同的用语,如最好、最优秀等。但该商场发布的“全场商品价格随市场调整,保证价格更低”广告语中,“更”字令人费解,有玩文字游戏、打“擦边球”之嫌。因此,高先生虽然败诉了,实质上却进行了一场针对广告用语猫腻的公益诉讼。

  另据了解,市民开始越来越较真广告用语。如前年全市法院仅受理1起针对虚假广告的诉讼,而去年则上升到6起。

  (编辑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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