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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法院5年审房贷案683起 银行监管不力是纠纷主因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9日01:45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朝阳法院在过去5年中审理房贷案件683起,发现导致纠纷发生的主要原因是银行监管不力。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复函给法院,表示将督促加大贷款制度落实情况。

  据法院介绍,在2002年1月至2006年12月的5年间,朝阳法院共受理住房消费贷款案件683起。通过对这些案件的审理和分析调研,法院在今年1月底向中国银监会发出司法建议。

  法院发现,在这些案件中,最突出的现象是借款人缺乏信用观念甚至超高消费购房,开具虚假收入证明。而房地产商假借住房消费贷款融资、套贷、骗贷、一房多贷的现象屡有发生,房屋抵押登记办理比例过低,造成银行物权担保落空等等。

  此外,法院认为银行内部管理滞后,盲目追求最大利润,导致贷款资格审查不严,风险控制能力不强是造成住房消费信贷纠纷不断增多,银行资产风险不断加大的重要原因。

  法院还认为,银行在购房人申请贷款前调查不实,放贷程序不规范,放松贷款条件;审贷不分、责任不明,贷后管理薄弱是造成上述情况的主要问题。因此法院建议各银行加强贷前调查,对借款人还款要进行跟踪调查和分析,做好信贷人员的培训,严防道德风险。

  中国银监会在回函中表示,2003年以来,各商业银行的自身制度建设特别是贷款制度已较为完善,上述问题的出现主要是商业银行不认真落实贷款制度造成的。因此,他们会督促有关部门加大对商业银行落实贷款制度的查处力度,提高商业银行防范和监控贷款风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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