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商铺前1.5米高玻璃房增高1米多商户认为商城违约索赔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9日10:17 云南日报

  看到自己的铺面前空地上竖起20多根2.55米高的木桩,而当时商家承诺这里加盖的只是1.5米的玻璃柜台,郭女士傻眼了。郭女士承租了和平路1号和平盛世云南来淘宝商贸有限公司三楼3—031铺面做服装生意,前天到公司签订租房合同时发现这一情况:“这完全是违约!”昨日她到公司去讨说法。

  郭女士说,在签订协议之前,公司的人一再向郭女士保证,在她铺面前盖的玻璃房是1.5米高。当时郭女士考察过,1.5米的玻璃房不会影响她的铺面,于是签了定金协议,并付了3千元定金。可17日下午她准备签合同时才发现,商家在没有征求她同意的情况下,将原来承诺1.5米高的玻璃房改成了2.55米。郭女士生气地说:“这样的高度和我的铺面一样高,我铺面全挡了,生意怎么做?”和郭女士同样情况的商户还有好几家,昨日,他们一起到“来淘宝商场”4楼招商办公室讨说法,郭女士提出3个解决方案,一是将玻璃房高度改回承诺的1.5米,二是降低租金,三是退回他们的定金,房子不租了,但这些都被商家全部否定。

  昨天在协调现场,双方就是否违约争论激烈,记者看到,合同上就郭女士前面的货柜高度也没有明文规定,不过郭女士说:“这是公司承认的!”她还出具了她与对方交涉的一些语音证据。直到中午12点左右,对方负责人黄先生才出来解释说,加高玻璃房是为了保障三楼商户安全,原来没有考虑到这一点是他们疏忽,没有通知租户也是他们不对。黄先生提出两个解决方法:租户改租其他未租出去的铺面,或返还3千元定金。但还有几家租户认为:“你们擅自更改了铺面的外围建筑就是违约?必须退还双倍定金!”

  从上午10点到下午4点,双方都未达成协议。无奈之下,郭女士等人只能同意先退回3千元定金。

  李 荣汤再丹(春城晚报)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