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停车费 停了你家电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0日01:46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实习记者 马芳芳)孙子出生不到40天,不料因为物业纠纷,小区的业主委员会竟然把家里的电给停了,无奈之下,儿媳带着孙子搬到娘家住,自己点着蜡烛过日子。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祥华苑郝女士家。客厅、卫生间里分别点着两个蜡烛,散发着微弱的光。在客厅的角落里堆放着原来放在冰箱里,但因为停电而放坏了的蔬菜等东西。郝女士说,从3月10日停电后,家里不能烧水喝,不能做饭吃,不能取暖,什么也干不了。

  郝女士说她家住在祥华苑7号楼1楼,二楼的住户将房子出租给一家公司办公。自从二楼被出租出去后,经常能听见很吵闹的脚步声,吵得郝女士一家睡不着觉,郝女士多次找二楼的公司负责人和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协商,但情况一直没有改善。今年2月13日,郝女士的孙子出生了。孙子哭闹,加上楼上吵闹的脚步声,一家人实在休息不好。为此,她又多次找业主委员会协商解决,还是未果。恰逢业主委员会收取30元钱的停车费,郝女士便拒绝交停车费,要求业主委员会出面解决问题。3月10日,因为停车费的问题,郝女士和业主委员会发生矛盾,业主委员会要停郝女士家的电,双方发生冲突,大打出手。停电后,家里冷,郝女士和儿媳抱着未满月的孙子准备去亲戚家,结果被门卫挡住不准出去,没有办法,郝女士报了警。在北关派出所的介入下,郝女士交了停车费,才被放行。

  此后,郝女士多次找业主委员会希望可以给家里供电,但是对方要求郝女士的儿子公开给管理人员道歉,并且要交罚款5000元,这个条件郝女士接受不了,电也一直没有供,儿媳带着不满40天的孙子一直待在娘家,自己也住在别的亲戚家,偶尔回来住。郝女士认为,孙子还小,不管怎样,业主委员会都应该先把电供上。

  记者采访该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未果,电话采访了业主委员会的总经理王玉珍,她表示,停郝女士家的电,是执行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她只是被聘请的管理人员,何时恢复郝女士家的供电,她也不知道。

  对此,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的韩晓伟律师表示,任何组织和个人如果没有行政机关的授权,都无权对组织和个人进行罚款。即使行政机关授权可以罚款,在罚款时也必须按照相关的依据处罚,并且出具省级

财政部门的税务发票。祥华苑的业主委员会如果拿不出任何的依据,则无权对郝女士处以5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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