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惹祸 引发案中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0日11:22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液化气修理工的一次违章操作引发“案中案”,不仅烧毁房子,还导致房屋主人与液化气经营者的纠纷,双方都成了原被告。日前,在龙湾区法院刑事法官和民事法官的共同调解下,纠纷得到调解。

  朱某和王某在龙湾瑶溪经营液化气生意,贵州人田某在其店里打工。2005年12月,由于田某在修理液化气钢瓶阀门时违章操作,使位于龙湾永中街道的一间民房起火,屋里的家用电器等毁于一旦。后经鉴定,火灾导致的损失达12万余元。

  房子被烧毁2天后,房屋主人吴某母子带着亲戚来到经营液化气生意的朱某家,对朱某夫妇拳打脚踢,捣砸朱某家的财物,朱某一家人之后不敢回家。吴某母子则把床垫、被子等生活用品搬到朱某家,一直住到去年3月4日,在有关部门多次劝说下才搬走。

  之后,吴某母子状告朱某夫妻,要求赔偿损失。检察机关又以非法侵入住宅罪起诉吴某母子。

  龙湾区法院受理了这“一民一刑”两起案子后发现,吴某是守寡多年的农村妇女,并且他们是低保户。当地人普遍对吴某母子抱同情态度。刑事、民事法官通力合作,全力做好双方的思想工作,最后矛盾双方达成协议,朱某夫妇付给吴某母子7万元,双方当事人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以后不再为此事发生其它纠纷。法院对吴某母子作出了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李翔宇倪传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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