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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摔伤消费者获赔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2日01:39 大连晚报
购物摔伤消费者获赔 ■本报记者 卓升 通讯员 李有顺 本报讯 3月21日,一女士在金州区一超市购物时摔伤,经金州区消协调解,消费者获得了应有的赔偿。 3月21日上午,杜女士到金州区一超市购物,由于去得早,刚打扫完的超市地面比较潮湿,杜女士不小心摔倒在肉食品柜台前,裤腿上沾满了油污,腿部也受了伤。当时杜女士要求超市负责赔偿,但在现场的工作人员拒绝赔偿。随后,杜女士到金州区消协投诉。 消协工作人员亲自到超市调解纠纷,对于杜女士受伤一事,超市负责人表示:医疗费用由超市负责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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