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受督促仍不履判将遭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2日02:30 新京报

  朝阳法院首创立案阶段执行督促程序

  本报讯(记者 陈俊杰)存有侥幸心理的被执行人要小心了,接到法院督促函仍不履行生效判决,法院将采取罚款并拘留的司法高限处罚。这是朝阳法院副院长王远捷在昨日召开的“建立立案阶段执行督促程序”会议上做出的表示。

  王远捷副院长说,“立案阶段执行督促程序”是朝阳法院首创的一种执行手段。

  朝阳法院副院长张雯解释,“督促程序”简单地说,就是在立案阶段向被执行人发出督促函,对被执行人进行说服教育及后果警示,督促其主动履行生效判决义务。

  张雯说,按照该程序,被执行人需要在15日内履行义务,特殊情况可延长至20日,在督促期间履行判决的将免交执行费。“一旦经过督促程序,被申请执行人仍不履行义务而进入执行的,会被视为拒不执行,将受到严惩。”朝阳法院将依据民事诉讼法中相应规定的“高限”予以处罚———罚款并拘留,甚至还要求其向申请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