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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女生死在手术台上续:医院被判赔偿62万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2日03:13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傅沙沙)3年前,北大女生晓楠因胃痛被送上海淀医院手术台,在全身多个器官未经家长签字许可便被切除后,晓楠死在了手术台上。为了给女儿的死亡找个说法,晓楠的母亲李静文开始自学医学和法律知识。前天,海淀法院认定海淀医院对晓楠的死负有全部责任,并判决其赔偿李静文62万余元。 前天上午,等待领判决书的李静文在海淀法院法庭外徘徊不安,不时探身向法庭里张望。10点多,她得以进入法庭,法官随即开始宣读判决书。 判决查明,晓楠的病历确有4处时间记录被直接涂改。这份病历同时还显示,晓楠到达医院看急诊的时间为凌晨3点半,但开始有诊疗记录的时间却是4点20分———之间的50分钟内,病历上看不出海淀医院对晓楠采取过医疗措施。 判决最终认定,综合考虑海淀医院在病历内容记载、病历封存以及提交病历证据等方面的一些做法,可以确定晓楠的急诊病历不真实,海淀医院对此存在过错。此外,海淀医院在晓楠入院50分钟内未采取任何诊疗措施,直接导致了晓楠的病情发展至垂危,应对其死亡承担全部责任。 李静文回家后,对着女儿的遗像将判决逐字念了一遍。据她介绍,晓楠自幼乖巧懂事,考上北大医学部后,第一年便获得了奖学金。痛失爱女后,伤心过度的李静文无心再工作,专心在家学习相关的医学与法律知识。两年间,她学习的笔记已堆积了一尺多厚。本案开庭前后,她独自完成了很多准备工作。 前天,海淀医院医务处副处长李兴东称,医院已收到判决书,但对结果很不满意。 ■案件回放 2003年12月15日凌晨3点半,胃疼的晓楠独自走到海淀医院看急诊。9个小时之后,接受了海淀医院连续4次手术的晓楠死亡。处理女儿后事的李静文发现,医院未经家属同意便切除了晓楠的脾和横结肠,在质询医院时,她又发现医院未按规定封存女儿的急诊病历,而在她强行要回的部分病历中,存在“多处被涂改”、“化验收费项目与病历核对不上”等问题。 2004年12月,在这些“疑点”的刺激下,李静文开始追究女儿的死因,并将海淀医院告上法院。 记者:傅沙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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