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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倒卖火车票 被判刑并处罚款20多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2日03:36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成铁法 高志超 记者 车文斌) 昨日,成都铁路运输法院审结一起特大倒卖火车票案,3名倒卖车票的当事人被法院以倒卖车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计20余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去年8月,新疆某单位职工霍某、屈某到四川招800名农民工去新疆打工,经人介绍,认识了韩英,并请韩英帮助购买火车票。韩英提出须收取每张车票28元的额外费用。8月8日,韩英将740张票面价格为252元的成都至乌鲁木齐的1012次硬座火车票交给霍、屈二人,每张均加价28元。后经查证,在韩英倒卖的火车票中,有80张是成都兴宏通讯有限责任公司订票员乐见方以每张加价10元倒卖给周希武的,而周希武又将每张票加价15元倒卖给了韩英。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韩英、周希武、乐见方为牟取非法利益,倒卖火车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倒卖车票罪,遂依法判处韩英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0万元,另分别判处周希武、乐见方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各处罚金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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