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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区炒掉物管搞自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2日04:22 扬子晚报

  “三四天时间,整个小区全年物管费就交齐了,这种情况如果是‘物业’管理,想都不敢想……更让业主高兴的是,小区的物管费从每平方米0.4元一下降到了0.3元,还可以降到0.25元,这是小区实施自治带来的结果”。昨日,镇江句容市“海澜小区”业委会主任祁宏夫对记者说。一个刚刚成立3年的小区,为何连“炒”2家“物业”,走上自治,记者昨日走进这个小区。

  开发商指定的“物业”藐视业主

  “海澜小区”在镇江句容市中心,2004年商品房交付前,开发商就指定了一家物业进行管理,在交房时,开发商将钥匙交给物业发放,无奈,所有业主只好按照物业公司要求一次性缴纳2年的物业管理费和200元装潢垃圾清理费以及50元的公用电费。

  然而,就在业主陆续住进小区之后,却发现小区物业人浮于事,一个仅有99户居民的小区,经理、会计、门卫、清洁工有6人,尽管如此,小区还接连被盗,花草树木管理不善,为此,居民与物业多次发生争吵。几户居民因房屋质量问题找到物业公司,没想到物业却完全站在开发商的立场上,采用拖、扯、阻、拦的方式,对业主提出的问题不理不睬,让业主寒心。

  由于物业管理始终跟不上趟,管理人员不是夫妻就是经理的亲戚,且小区管理混乱,保安经常脱岗。2006年3月,经过全体业主投票,98%同意炒物业公司的鱿鱼。

  新物业仍然不上路子

  炒掉开发商指定的物业之后,业主委员会的成员便开始物色新的物管公司。他们对全市所有小区进行暗访,发现有一个小区很是规范。与物管负责人一谈,双方一拍即合,对方承诺,将把“海澜小区”作为一个样板进行示范管理。

  接手小区之后,业主们很快发现,小区秩序和环境发生了改变。然而好景不常,小区居民发现,保安不是盯着报纸,就是脱岗,不到夜里11点,人就进屋睡觉了。于是,业主委员会找到了物管公司,物管公司不断换人,先后换了6个人,但始终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市里“创卫”结束后,物管突然找到祁宏夫,提出要动用物业维修基金5000元购买垃圾桶。在祁的追问下,物管终于说出了真相,原来是房管处要给物业发创卫奖金,见祁不答应,对方说,可以给业主委员会2000元,遭到业主委员会全体成员的拒绝。

  小区被逼走上自治路

  2006年12月,小区再次召开业主大会,决定再次炒掉物业,走小区自治的道路。经过业主委员会的物色,小区招聘了2名比较负责的保安和1名清洁工,另外聘请一位居民参与小区管理。

  业主委员会接手管理之后,将所有账目向业主公开,经过核算,每平方米0.4元的物管费可以降至0.3元,公用电费由原来的50元降至30元,为了填补物管费用,业主委员会对小区内的公共车位实施有偿使用,按照有关规定,对门面房也收取一定的物管费用,这样一来,除了正常的开支之外,每年还有8000多元的结余。

  本报记者 张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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