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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羊区实现医保全覆盖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2日04:27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郭子久 记者 王晶) “具有青羊区城镇户籍的,年满18周岁以上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和男年满60岁、女年满50周岁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都可以参加青羊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昨日,青羊区社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随着针对这一人群的基本医疗实施办法的出台,本月具有青羊区城镇户籍的所有老百姓都能享受到医疗保障。真正实现了医保全覆盖。”

  政府拨款助困难人群参保

  记者了解到,今年青羊区政府针对部分困难参保人员的实际情况,拿出300万元对其进行参保补贴。其中,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居民参保,区政府每人每年按当年缴费标准的50%予以补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城镇居民参保,区政府每人每年按当年缴费标准的10%予以补贴。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人员,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补贴。社保局提醒符合办法规定,还没有来得及参保的该区城镇居民尽快到社保办理机构参保。

  政府买单退休人员医保费

  “今年起,参加青羊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按规定连续正常缴纳医疗保险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再缴纳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该区社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意味着政府将全部买单这部分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费,为企事业单位减轻了负担。此外,个体人员参保的,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累计满15年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累计不足15年的,将续缴至15年。记者同时获悉,针对可以提供原始有效证明,经社保局审核,因破产、改制、解体、机构改革等原因分流离开原单位的市级、五城区和高新区的国有或集体企业的职工,成为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人员的医保缴费情况也有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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