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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楚放谈]乱穿马路说明什么讨论①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2日08:14 荆楚网-湖北日报

  笔者所在的荆州市,城区人口密度较高,前些年政府投巨资在一些闹市区修建了5座人行天桥。可是天桥修好后,许多人都不愿走天桥,觉得爬上爬下不方便,依然我行我素穿越马路。

  后来,有关部门为了减少行人穿越马路,特意在天桥下面安装了很长的护栏。这引起了一些市民的不满,说这样做不“人性化”。有关部门不得不逐步缩短或撤除护栏。有些市民为了走捷径,又在马路上乱穿了。

  我认为,一旦少了客观上的制约条件,一些人就把交通规则丢到一边,很重要的一个因素,是缺乏遵守规则的自觉性,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淡薄。无论是武汉还是荆州抑或别的城市,都要在加强管理的同时,重点引导人们增强遵守规则的自觉性。

  乱穿马路现象确实较严重

  张力

  “红灯停,绿灯行”,这是我们在幼儿园时就学到的交通常识。但是,每天都有许多乱穿马路、乱闯红灯等不守交通规则的人。

  笔者公司所在的利济大厦位于武汉利济路与中山大道交汇处。此处每天人来车往,可谓交通繁忙。可是每天依然可以看见不时有人翻越护栏,从六股机动车道中横穿、逆行;有人乱闯红灯,在川流不息的“车缝”中侧钻;有人骑车驶入快车道,全然不顾交通规则和安全。我仔细观察了一段时间发现,有时两三分钟就有10余人乱穿马路。

  据武汉市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最新统计显示,去年以来,自行车、行人违章乱穿马路和走机动车道导致的事故死亡人数,占全部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64%。

  交管部门的人士指出,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章行为屡禁不止,一个直接的原因是出行心态不正,比如图“方便”和“节约时间”等。大多数违章者认为,发生交通事故是偶然的,自己横穿马路,机动车驾驶员一定会发现自己,一定不敢碰撞自己。这反映出遵章守规的意识太差!

  乱穿马路等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不仅险象环生,与祸为伍,而且搅乱正常的交通秩序,损害城市的文明形象。这类不文明的现象,很容易使武汉人和整个武汉的形象负面化,实在不能再任其继续下去了。

  去年年底,我有幸到欧洲去考察,在走过的几个大城市的马路上,我几乎没有看见一个乱穿马路和闯红灯的行人。市民表现出来的优雅举止,让我对他们良好的公共习惯甚为钦佩。希望我们的兄弟姐妹们也能养成良好的公共习惯。

  并非小节问题

  赖栋才

  “过马路走斑马线、人行天桥或地下通道”,是一个基本的交通常识。然而在生活中,乱穿马路几乎成了一些人积重难返的陋习。

  有人认为,乱穿马路不过是个小节问题。其实,这种认识是一些人不把这当回事而我行我素乱穿马路的一个重要原因。

  那么,到底该怎么看待乱穿马路现象呢?我认为,乱穿马路不仅损害自身的文明形象,也破坏公共交通秩序,既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不负责任,也是对交通法规的漠视与践踏。近年来,各地都在对这种陋习严加整治。上海去年专门开展“整治乱穿马路”行动,发动大规模的宣传攻势,共处罚穿越马路交通违章行为近50万起。这足见,乱穿马路使政府、社会和个人,都会付出很大的成本。

  退一步说,乱穿马路即使是所谓“小节”问题,就可以不加改正吗?显然不能。“勿以恶小而为之”,这话我们耳熟能详,道理也都了然于胸,然而关键是要体现到方方面面的行动上。有道是“见微知著”,有时对于“恶小”之事能否“不为”,恰恰是甄别文明与粗俗的分水岭,是观察一个人修养程度的一个不可忽视的窗口。在美国,对乱穿马路的处罚情况,都会纳入个人信用记录,终身不能抹去。

  公共交通秩序是城市精神文明的窗口。乱穿马路现象往往损害城市的文明形象。在大力提升城市文明发展水平的今天,我们每个市民都应扬荣拒耻,强化规则意识、公德意识和责任意识,做文明市民的实践者和良好社会风尚的维护者,以文明礼仪为标尺,从文明行路起步,告别交通陋习,积极营造一个有序、畅通、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从根本上说,这最终受益的,还是我们每一个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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