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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两宗罪瞒一宗 “无赖”盗窃犯被补判半年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2日08:17 汉网

  汉网消息(记者万勤 通讯员胡芳)江夏男子舒某犯下寻衅滋事罪和盗窃罪两宗罪,但他故意隐瞒自己盗窃犯罪的事实,判刑后被司法机关发现,昨日获悉,江夏法院因其漏罪补判了其半年有期徒刑。

  舒某今年20岁,住江夏藏龙岛,去年2月20日晚7时许,他邀约刘某、郭某等人窜至藏龙岛梁山头新村一木材经营店,以收保护费为由,向店主时某索要钱财,时某忍气吞声交出200元。5天后,舒某伙同熊某等7人,以熊某的头发被剪短为由,向藏龙岛一发廊老板陈某要钱,陈被迫交出500元。此后,这伙人先后窜至一些旅社、木材店,馒头店等,向店主索要钱财。

  江夏法院认为,舒某等人强拿恶要后果严重,以寻衅滋事罪判决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舒某被判刑后,公安机关查出,2005年12月25日晚,他与3个同伙盗走武汉藏龙岛集团有限公司的镀锌角钢电缆支架600根,经鉴定价值5400元。舒某没有交代此罪行。

  江夏法院认为,舒某在刑罚执行完毕和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是漏罪,应对其并罚。以其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加原判刑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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