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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来宝马车转手换钱花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2日08:26 汉网

  汉网消息(通讯员晓理 记者金文兵)与租车公司签订租车合同,然后将租来的宝马轿车,转手变卖。仙桃人曾某在一年间从租车公司“租”来5辆轿车,全部低价变卖,供自己挥霍。昨日,曾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江岸检方提起公诉。

  2006年5月8日,曾某从某租车公司租得一辆宝马轿车(价值13.5万元),随后被曾某以5万元的价格卖给他人。感觉受骗的租车公司报警,警方多方侦查,于2006年10月28日将潜逃多时的曾某抓获。

  据调查,2005年7月,曾某找到武汉某租车公司,声称自己是“大老板”,在汉阳区开有一家服装厂,并带该公司租车部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厂房。曾某还陆续交了5万元租金,并主动借几千块钱给该公司的工作人员。这一系列的行为,使该公司相信了曾某确有“固定资产”,也确有实力,于是在2005年7月至2006年5月,陆续租给他5辆轿车(包括这辆宝马轿车,共价值28.7万元)。曾某将这些车辆全部卖掉,共获赃款15.4万元。案发后,上述车辆已由警方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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