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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放了的鞭炮变“烫手山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2日08:34 千华网

  哪年的“二月二”好像都没有今年的火爆,已经进入禁放时段的鞍山市区,竟然响起了噼里啪啦的鞭炮声!“都因为那场暴雪,我家的鞭炮现在还没放完呢……”正月十五一场暴雪的突袭,让不少鞭炮成了市民手中的“积压品”。然而根据我市相关规定,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就到正月十五,过时禁放。不少老百姓家里都有剩余的鞭炮,该咋处理呢?

  记者采访公安、安监等部门了解到,目前我市只对专用罩棚和零售业户手中的剩余鞭炮进行回收。至于居民手中的鞭炮,没有相关的回收规定。扔了心疼、留着危险、放了罚款……代表节日喜庆的鞭炮,成了不少鞍山市民手里的“烫山芋”。

  为搁鞭炮 到处找地方

  

  “这些东西总放着也不行啊,真不知道怎么整。”家住铁东园林街道的石大爷忧虑地告诉记者,春节期间儿子回家过年买了一堆鞭炮,要是在以前,正月十五就都放了,可今年因为那场大雪,鞭炮都存了下来。现在,是既不敢违反规定把它们放掉,又因为心疼钱不舍得丢掉,眼下只能存在家里的小仓库里……通过采访,记者了解到,眼下还有不少和石大爷一样、家里存了不少“剩鞭炮”的市民,为了安全起见,只能在家里的小仓库、阳台上特意给鞭炮腾出了独立的空间,“这东西挺危险,又怕潮可得单独放个地儿……”

  为了避免放鞭带来的麻烦,一些居民还将剩下的鞭炮带到了农村,铁东山南街道的刘先生就是其中一位,“在农村,放鞭没有那么多说道,想什么时候放都行。”

  鞭炮随便丢 容易吃官司

  

  根据相关规定,今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时间是从2月10日至3月4日。除此时间外,在铁东区、铁西区、立山区、千山区及与城区接壤的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对于违规燃放者,公安机关将根据情节的轻重给予100元到2000元不等的罚款。

  既然不能放,留着又危险,那就扔了算了,于是垃圾房里经常会见到被弃的鞭炮。对于这样的做法,环卫部门表示,胡乱丢弃鞭炮也是一种非常不负责的行为。因为鞭炮属于易燃易爆品,直接放到垃圾房里,环卫部门不但不能直接处理,还会给环卫工人以及附近的居民带来不小的安全隐患,造成严重后果的,丢弃鞭炮的个人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直接将鞭炮丢弃是绝对不能够允许的。

  “存货”鞭炮 商家不给退

  也曾有市民尝试过低价将鞭炮退还给卖鞭炮商家,可得出的答案基本都是不予退货。对此,一些摊主的说法是,个人的鞭炮因为很难确定是否为假冒产品,所以不予回收;另一方面,市民把鞭炮买回去后,由于存放不当或其他原因很容易使鞭炮损坏,不安全,所以也都不接受退货。一些摊主还表示,今年由于诸多限制,自己上的鞭炮也有很多的剩余,还有部分鞭炮要以半价返还厂家,因此根本顾不上卖出的鞭炮。“自己都顾不上了,别人的就更别说了……”

  个人鞭炮 目前没地儿“管”

  

  那么,个人手中的鞭炮到底有没有地儿“管”呢?市安监部门危化处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按照相关规定,我市只对专用罩棚和零售业户手中的剩余鞭炮进行回收。个人手中的鞭炮回收没有具体的说法,只能由市民自行储存。市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也介绍,他们只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市民在燃放环节中出现的情况进行管理。对于个人手中的鞭炮,公安机关同样没有相关规定。相关部门提醒市民,为了避免存储鞭炮时发生危险,市民尽量不要将其存放在家中,最好的处理方法就是拿到城区以外的农村燃放。

  市民盼望 鞭炮能回收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现在手里有“存货”的市民,基本都有“丢了怕心疼,留下怕危险,放了怕罚款”的心理,很多市民因此建议,在处理剩余鞭炮这一问题上,不妨借鉴其他城市的做法。像北京,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烟花的种类和数量,市民可到所在社区换得“金猪”、毛绒玩具、洗衣粉、牙膏等礼品。市民郝大爷还特别指出,希望在城市内设立专门的鞭炮回收点,然后由相关的安监、公安等部门统一进行处理,对将剩余鞭炮交回收点的,在经济上进行酌量补偿。这样,既做到了有安全保障,也实现了节约社会成本的原则。

  记者 刘名茗

  

没放了的鞭炮变“烫手山芋”
没放了的鞭炮变“烫手山芋”

  鞭炮没地儿搁啊! 记者 刘名茗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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