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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4年后发现心爱的女儿并非亲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2日08:47 东亚经贸新闻

  DNA鉴定后……前夫索赔

  ■离婚4年后发现心爱的女儿并非亲生

  ■要求女方赔偿精神损失费、返还抚养费共6万元

  东亚讯(记者 王春丽) 长春某大学教师张云倾注全部的爱给女儿菲菲,和妻子离婚后,对女儿的呵护更是有增无减,可当他拿到一纸DNA鉴定结果:女儿并非亲生!张云认为自己被欺骗了10年,他将前妻告上法庭,要求不再与菲菲具有父女关系,并要求前妻赔偿抚养费及精神损失费近6万元。昨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桂林法庭调解此案,双方却未达成协议。

  疑惑的父亲

  女儿不像自己 耳边风言风语

  张云是长春某大学的教师,他认识了某医院护士李雨,1996年5月结婚,日子过得也挺不错。1998年12月,夫妻二人迎来了一个小生命,女儿菲菲出生了。三年后,因为夫妻双方感情出现问题,2002年6月,张云提出离婚,法院判处两人离婚,女儿菲菲由李雨抚养,张云定期支付抚养费。张云离婚后,每月都按时支付抚养费,尽管不和女儿生活在一起,可他对女儿仍然充满关爱。随着女儿逐渐长大,长相特征却与张云相差很多,张云的耳边也总有些风言风语。时间一长,张云开始怀疑菲菲是否是自己的亲生女儿。2006年1月,他开始拒绝支付菲菲的抚养费,并决定把事情查清楚。在他的坚持下,他和女儿菲菲及李雨到吉林省公安厅做DNA亲子鉴定。

  痛苦的父亲

  决不同意调解 只等法院判决

  2006年11月6日,鉴定结果表明菲菲与父亲张云的DNA模式不吻合,与母亲李雨的模式完全吻合。这个结论让张雨很难接受,决定通过法律解决此事。2007年1月17日,张云请求法院判令:与菲菲不具有父女关系,停止支付抚养费;李雨返还离婚后张云所支付的近1万元抚养费、李雨怀孕至离婚期间51个月的抚养费15300元;并要求李雨赔偿精神损失费3万元及亲子鉴定费。2007年3月12日,法院不公开审理此案。张云的前妻李雨表示,她没有做过对不起张云的事情,自己一直认为菲菲是张云的孩子。昨日下午,法官对双方进行调解,李雨表示愿意接受调解,认为自己受到严重伤害,张云根本不同意调解,表示只等法院判决。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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