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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得亡妻房产将岳父母公证为死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2日10:35 云南日报

  两位尚健在的老人,从四川来昆为已经去世的女儿扫墓,顺便准备对女儿的财产作个了断,但他们到房管局查房产情况时发现,他们不仅被公证处公证为“已经死亡”,而且女儿的房子也被过户到女婿名下——原来,女婿向公证处提供虚假证明,二老被公证为死人。两位老人状告公证处并打赢官司。时隔1年后,他们又将女婿告上法庭。昨日,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龙泉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

  假公证引出遗产官司

  去年3月,69岁高龄的匡法权和老伴谭学美从四川来昆明给女儿扫墓,顺便去看望孙女,却被女婿拒之门外,一怒之下两位老人将女婿告上法庭,要求继承女儿的遗产。然而,当两位老人到官渡区房管局查询该房屋的具体情况时,发现在房产档案中一份官渡区公证处在2004年9月16日出具的《公证书》,其中竟载明:“匡法权、谭学美均先于女儿匡某死亡”。二老大怒,将官渡区公证处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官渡区公证处的错误公证,并索赔5万元。

  对此,官渡区公证处解释:造成错误公证是由于二老的女婿张某向公证处出具了一份虚假的“死亡证明”,证实二老先于女儿匡某死亡所致,“正因为张某的欺骗行为,才导致公证处的公证出错,因此真正侵权的并非公证处而是张某”。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官渡区公证处未严格履行审查义务,从而作出了内容不真实的公证行为,应承担因过错产生的法律责任。据此,一审判决:由官渡区公证处赔偿二老因其作出的错误公证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共计5020元,驳回二老的其他诉讼请求。

  岳父母要和女婿分遗产

  匡法权、谭学美二老为要回女儿的遗产,把作假证的女婿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剥夺女婿继承已故女儿的两套房产、存款等财物的继承权,认为这些东西应该属于他们二人共同所有。昨天开庭审理时,原告要求法院判令被告把已故女儿的这两套房产权划归他们所有,但对于存款的诉讼请求,他们既拿不出证据,也说不清具体的数额。他们的孙女也作为原告参加了诉讼。

  两位老人在法庭上说:“他为了争遗产,把我们公证成死人,女儿尸骨未寒他就这么做,还有没有一点良心。去年,我们来为女儿扫墓,女婿大摆空城,不让我们进屋,让我们吃闭门羹。我们双老都患有高血压、

糖尿病、心脏病,还让我们流落街头,70岁高龄受这种罪。”

  张先生并没有出庭,其代理人认为:面对匡法权、谭学美对张先生的指责,代理人没有过多辩解,只是说,张先生不是原告所说的那样。所争议的财产属于张先生夫妻共同财产,原告请求法庭驳回张先生的继承权没有法律依据。

  代理人还认为,当初,张先生到公证处去作公证,二老是知情的。两原告当时对张先生说,看怎么好办就怎么去办。况且,所有的房产属于他们夫妻生前共同财产,要继承的话,张先生本人和两个女儿都有继承权,而他们夫妻生前还有400万元的债务,如果要继承这些财产,先要还清他们的共同债务。

  针对代理人的说法,原告当庭予以反驳,认为女儿生前根本没有400万元债务,只可能是别人欠她家的钱。

  柏立诚 刘 玲(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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