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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家一月,房中住进陌生人房屋中介称记错交租日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2日16:00 北京娱乐信报

  【事主讲述】

  租的房子中住着陌生人

  周女士昨天称,2006年11月20日,她通过北京天河伟业东城分公司在东城区租了一套房子,租期一年,房费交到了今年4月9日。春节期间她回湖北老家住了一个月,几天前回到北京,却发现租住的房子中竟然住着陌生人。“那些人说他们是刚入住不久的房客,中介告诉他们这儿早没人住了。”周女士称,合同没到期房子就被租给了其他房客,她顿时觉得自己受了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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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主称家中存折丢失

  周女士立即联系了中介公司,却被告知她的房租只交到2月9日,又没有续交,中介只能找来开锁公司将房门撬开。

  “他们把我的衣服、被子全扔到了他们公司的杂货间。”周女士气愤地说,在她出示了合同和自己交到4月9日的房租票据后,中介这才表示可能弄错了。而周女士藏在柜子夹层里的两张存折和200美元却不见了踪影。“新房客说没看到,中介说没人能证明柜子里放了钱,他们不对此负责。”周女士无奈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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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介回应】

  业务员记错日期导致误会

  昨天,天河伟业东城分公司的张经理称,是业务员将周女士的交租截止时间写成了2月9日,让公司误认为周女士已停租,不得已才撬门另租他人。对于周女士遗失的存折及现金,他表示,由于没有证据,公司不予负责。他称,公司已退还了周女士的押金,还赔偿了几百元损失费,周女士也同意并签了协定,他认为中介不需要再负其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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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说法】

  中介违约应赔偿两月租金

  周女士咨询的许律师称,中介公司属于单方违约,应赔偿房客两个月租金及房客的通讯、误工等费用,否则房客可走法律途径维权。

  昨天,周女士表示已将此事向东城区公安分局报案。记者了解到,东城分局已经对此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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