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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者无家可归冻伤住院引发市民关注(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2日16:55 内蒙古晨报
流浪者无家可归冻伤住院引发市民关注(图)
流浪者的双手严重冻伤,6个手指基本坏死 晨报实习记者 王伟摄影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刘慧敏 实习记者 梁晶晶)包头市昆区繁华的青年路上,一个冻伤的流浪者蜷缩在路边的一栋家属楼下,呆滞的目光注视着来往的行人和车流。刚刚过完春节,流浪者的出现引起了路人的关注,也引起了家属楼内居民对他的关注:流浪者来自哪里?他为什么流浪至此?这样寒冷的天气里,他会不会被冻死在街头?

  居民们对“住”在他们楼下的流浪者施以关怀和同情的同时,致电本报说出了他们的担忧。本报记者一路追踪流浪者的足迹,关注着他命运的走向。

  ★天上掉下个流浪者

  2007年的春节刚过,年的味道依旧十分浓烈。在昆区青年路包头日报家属楼下临街的台阶上,一个衣衫褴褛的流浪者依墙而坐,坐累了,就躺倒在台阶上。家属楼里细心的居民发现,连续几日,他都没挪动地方。

  ★热心居民接济衣食

  流浪者的出现深深牵动了一位老人的心,他就是在家属楼下看大门的、年逾六旬的老人马树凡。

  马树凡老人一直靠政府发给的一个月300多元过活。“人都有老的时候,不到那个时候体会不到什么叫老来难,看到他,我想到我自己……”马树凡老人说,他把自己的老母养老送终后,就一个人生活,这几年来,得到了居民们对他无微不至的照顾,让他心里暖融融的。看到楼下的流浪者后,他的心里一直不能平静。“前几天我路过时,他说想吃方便面,我就给他买了一包,后来他还向我要,我就把捡破烂卖下的钱分给他了一些。可是,他伸出手来时,我发现他的手冻坏了,真可怜……”

  据周围居民讲,流浪者是刚过完年来到居民楼下的,过来的时候好像还带着被子、褥子和几个烂纸箱子,后来就发现他不能走动了。担心流浪者挨冻受饥,居民们给他拿来了吃的、穿的、用的,热心的居民还联系各个部门,想为流浪者找条“生路”。

  ★家里有姐姐和弟弟

  2月22日,农历的大年初五,包头市公安局鞍山道派出所民警肖杰巡逻经过时,发现了流浪者。

  “当时,我看见他躺在路边的台阶上,就上前和他搭话。正在这个时候,有一个路人过来,认出了躺在台阶上的流浪者。这个路人说流浪者是他的同学,名叫申凤龙,年龄在50岁左右,家里有一个姐和一个弟,其它情况他也不是很清楚。我们和他交流,可他神志不清,无法正常对话。看见他手脚都冻坏了,我们只好拨打了120急救电话,把他送到医院先进行救治。”

  ★手脚冻伤被送往医院

  露宿街头的流浪者很快被包钢第三职工医院急诊科的医生拉到了医院。当时出诊的急诊科医生王云飞说,流浪者被他们接到医院后,全身散发着刺鼻的气味,除了3个手指完好以外,其它手指都被冻伤了,脚趾也全部被冻掉了,伤口也结了痂。急诊科的医生给流浪者立即做了伤口处理。在急诊科住了三日后,流浪者被送到心理康复科。

  ★经过治疗能下床了

  “因为常年在外面流浪,流浪者身上的气味实在熏人,那几日,急诊科的走廊里满是这样的气味,患者都抱怨无法进出,而我们这里相对来说比较封闭,所以,流浪者就被送到了我们这儿。来我们这儿后,我们给他理发、洗澡、换了衣服,急诊科的医生还定期来给他换药。你看,没过几日他就能下床了。”心理康复科的主任樊瑞平讲。

  3月10日,记者在心理康复科见到这名流浪者,并和他进行了简短的交流。“你叫什么名字?”记者问。“我想吃东西……”流浪者打开了话匣子,但语无伦次,正常的交流无法进行。看见摄影记者拿起相机给他拍照,他突然说:“你们是不是要给我办医保?那就多照几张吧!”

  心理康复科的主任樊瑞平说,流浪者住进医院后,他们发现他精神方面有问题,给他用了抗精神病类药物,吃了两天后,流浪者的精神方面出现了好转。在这个期间,一位住院的病人认出了他,说流浪者曾经在精神病医院住院,和他是病友。“随即我们护士就去问他的名字,可直到现在也不知道这个名字是真是假。”

  ★费用一直困扰着医院

  在医院,流浪者的病情在好转,身体也在恢复,吃、喝、拉、撒、睡都由医院来照料。可是,医院终归不是久留的地方,他的下一步生活该向何处去?

  包钢第三职工医院急诊科的胡主任说,急诊科在救治流浪者的同时,就开始联系包头市民政局和包头市救助管理站,但一直到现在,仍没有地方接收。

  包钢第三职工医院的副院长刘利军说:“我们接到120急救电话以后,就立即把病人接了回来,进行了及时的救治,病人的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包括吃饭的问题,现在都由我们医院来负担。我们医院是自负盈亏,而且近段时间我们陆续遇到这样无钱医治的病人,救死扶伤是我们医生的职责,但是医院也要生存,费用一直是困扰我们的问题。我们希望政府能关注这个问题。”

  ★流浪者应该被哪里接收?

  包头市救助管理站的负责人说:“救助站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是一项临时性社会救助措施。如果符合救助条件,受助人员救助管理期限一般不超过10天;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还要报上级民政主管部门备案。而且,同一人的救助,在6个月内一般不超过两次。如果流浪人员生病了,应该先到医院接受治疗,治疗好了,符合救助条件的,应该由我们救助站接收,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应该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去办。这名流浪人员,因为前面讲到是有人能认出他的,估计他应该是昆区的户籍,所以,医院应该和公安部门联系先查找他的住址和他的亲属。”

  ★相关链接

  救治流浪乞讨病人的有关规定

  记者了解到,2006年11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公安厅、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建设厅、卫生厅联合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内民政社2006174号文件)。在文件中,强调地方政府是流浪乞讨病人医疗救助工作的主体。各地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积极研究流浪乞讨病人医疗救治的经费来源及结算办法,并根据城乡医疗救助水平,明确流浪乞讨病人医疗救助的服务范围和救治标准。

  2007年1月8日,包头市民政局、公安局、财政局、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转发自治区民政厅、公安厅、财政厅等六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包民发【2007】3号)文件中,为了建立和完善包头市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制度切实解决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以下简称流浪乞讨病人)的救治问题,在转发自治区的文件的同时,包头市结合实际情况,又提出了明确的三点要求,在这三点要求中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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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积极解决流浪乞讨病人的救治问题。在救治管理工作中,要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坚持先救治后结算的原则,切实维护救治对象的合法权益;在第二点中,明确规定了设立救治流浪乞讨病人的基本医疗定点医院:救治危重病人的定点医院设在包头市东河区医院;救治精神病人的定点医院设立在包头市第六医院;第三点中,对于救治流浪乞讨病人医疗费的结算方式具体规定:救治流浪乞讨病人属于救助对象的,其医疗费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有关机构编制和经费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通过民政部门现行的救助管理经费渠道解决。不属于救助对象的,医疗费用通过现行城镇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等社会保障制度多渠道统筹解决,发挥慈善机构和社会捐赠资金的作用,尚未纳入以上制度覆盖范围的,地方财政要给予专项资金的支持。

  3月19日,记者在包头市卫生局采访时负责人说,他们还没有看到这个文件。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文件的出台,让救治流浪者的渠道越来越畅通。但是,由谁来协调相关单位,让他们各司其职,文件还没有细化出来。具体怎样实施,还有待相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关的可操作性强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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