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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泄私愤将自己和邻家财物烧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3日00:48 大连晚报

  本报讯一女子与丈夫离婚后又与他同居,并多次跟他发生争执,为泄心中愤怒,她将自家和邻居家财物烧毁,长海县人民法院以放火罪判处她有期徒刑6个月。

  今年30多岁的刘云(化名)离婚后又与前夫同居,共同在大长山岛镇三官庙村三队北海从事海上养殖,两人多次因琐事发生争执,刘云内心产生怨气。2006年9月28日,她从居住的养殖厂房中提出一桶柴油,将柴油洒在自家的养殖物资垛上,用打火机点燃,将自家的养殖物资和距养殖物资垛不远处的邻居厂房4扇窗烧毁。案发后,她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长海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她做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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