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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下美人计逼人写欠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3日01:11 扬子晚报

  本报讯 四名无业青年组成“讨债公司”,专门为要不到钱的人“打抱不平”,对那些欠钱不还的人采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手段逼其还钱,然后获取提成。近日,四名男子因寻衅滋事罪被秦淮检察院批准逮捕。

  四名男子都是二三十岁,为首的祝某专门在外面接业务,袁某负责具体行动。2006年底,一位老板找到祝某,声称一个叫方明的人欠他15万元,一直未还,打官司又觉得拖的时间太长,要祝某帮助解决此事。于是祝某与他签下了协议,四人负责要回债务,最终取30%的提成。老板将方明的手机号码给了祝某。

  怎么样才能找到方明,并且又不会将事情闹大、引起警方的注意呢?袁某自有主意,他让女友小敏发了一条短信给方明,当方明回信时,小敏说“发错了,不好意思”。然后又发短息问候,一来二往,聊得火热,方明以为自己遇上了“桃花运”。两人感情越发“升温”,大有一见倾心的感觉。不久两人见面了。2007年2月11日晚,方明与小敏在酒吧喝酒,然后又在一起玩到凌晨4点,方明开一辆别克车送小敏回去。其实小敏早已暗中通知了袁某,袁某一直开车跟踪,当方明开车到了洋珠巷的时候,袁某猛地超车,堵在了方明车前,几名男子凶神恶煞地走下来,方明吓得魂不附体,打开车门就想逃跑,袁某等人围上去就是一顿打,并要他还钱。方明连连求饶说一定还,在几人的威逼之下,当场写下欠条“欠了15万元,以别克车抵押”,袁某拿着欠条,开着别克扬长而去。

  方明随后报案,警方经过调查,不久将四人抓获。警方发现,在祝某家中有许多这样讨债的协议,其中有不少“成功”的例子。而据四人交代,他们有时不仅拿提成30%,还在讨完债后,对双方进行威胁,再次敲诈勒索。

  记者从检察机关了解到,讨债本身并不违法,但要以合法的手段。这四人采用暴力威胁的手段,明显触犯了法律。而此前,对这样的讨债一直难以定罪,常常当做经济纠纷处理。而自2000年江苏省公检法联合发出会议纪要,其中一条“主动或受他人雇佣,使用暴力或多次以暴力等手段相威胁讨债的”,以寻衅滋事定罪。

  (马健 晓娟 民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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