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内蒙古警察涉黑案10人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3日03:49 新京报

  涉案61起敛财300多万,公安局政委当头目被判20年

  据新华社电(记者 汤计)22日上午,由公安部督办的“6·06”呼和浩特市部分公安人员涉黑案件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主犯苏和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2万元。其余9名涉案人员分别被判处5年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头目开公司做活动据点

  据了解,以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公安局原政委苏和(2004年4月调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分局政委,一直称病未上班)为头目的警察涉黑组织共有主要犯罪嫌疑人10名,其中9人原为土默特左旗公安局民警。

  在长达10多年的时间里,这个涉黑组织以苏和自己经营的“金宇宙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为活动据点,以苏和分管的土默特左旗公安局一些部门为依托,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大肆聚敛钱财,非法控制土默特左旗公安局党委,干预旗委、旗政府行使公共管理职能,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土默特左旗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经鄂尔多斯市中院审理查明,这个黑社会性质组织共涉案61起,非法敛财300多万元,涉嫌非法拘禁、受贿、强奸、寻衅滋事、抢劫、滥用职权、贪污、挪用公款以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13项罪名。

  法院将追缴其财物及收益

  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苏和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抢劫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非法狩猎罪、非法拘禁罪、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贪污罪、赌博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对被告人苏和合并执行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没收财产20万元,并处罚金2万元。

  于新江、聂子龙等9名被告人,也被一审法院分别判处15年至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以及1.2万元至2000元不等的罚金。一审法院同时判决,依法追缴被告人苏和通过黑社会性质组织所聚敛的全部财物及收益。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