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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写一个字,险失四万元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3日04:50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 周云 通讯员 溧法) 医生在写伤者姓名时的一字之差,让伤者差点无法向保险公司全额索赔。 2005年11月12日晚9时许,溧水居民张化(化名)骑车过马路时,被一辆出租车撞倒。经诊断右锁骨骨折,七级伤残,出租车司机负事故主要责任。张化随后找到保险公司索赔医疗费等共8.9万元。 但保险公司发现张化提供的票据有的名字写成了“张明”,认为张化可能使用“张明”的医疗费票据做假,只同意对写有张化名字的部分票据进行赔偿。张化随后将保险公司告上法院索赔余下的4万余元医疗费。张化认为,“张明”是医生笔误所致。法院认为,从票据用药清单时间及病人病情看,这些费用的确是张化遭遇事故后产生的,最终判决被告赔付原告4万余元。 (编辑雨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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