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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国强徐静蕾等明星谈广告代言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3日06:06 辽一网-华商晨报

  现在明星代言产品成了时尚,针对宋佳签下“代言责任状”,记者采访了几位大家熟知的代言明星,听听他们在代言产品之前都做了哪些功课或者是相关考察。

  唐国强:要非常慎重

  代言产品:医药、房地产

  广告身价:50万/年

  20日,谈到明星代言频频被批时,唐国强笑着称以后自己代言“不是一般慎重,而是非常慎重,要全方位检查企业的情况”。

  但对于明星签订“代言责任状”,他却持保留态度,建议千万别太冲动,“因为代言是很复杂的事。”他称,作为艺人,最好不要给消费者打保票,“关键是你能监督到什么程度,你对产品能够了解多少。还有,一般代言都有时限,如果你不代言了,产品出问题后,消费者找来了怎么办?这些都应该考虑到。”

  徐静蕾:全方位考察产品

  代言产品:食品、服饰、

化妆品

  广告身价:120万/年

  记者20日拨通了徐静蕾助手杨文的电话,她以肯定的语气表示:“徐静蕾一直以来代言,都会全方位考察对方产品,再决定是否代言。”对于有艺人签订“代言责任状”,她停顿了一下,称“这事还真不好说,人家怎么做我们不好评价”。

  李宇春:参与推广计划

  代言产品:手机、饮料、牙膏、手表、电脑

  广告身价:200万/年

  2005年“超女”冠军李宇春可谓是去年的广告人气王。20日记者致电其经纪人满春,她明确表示:“李宇春在与厂家签约时会特别注意细节,性能、质量各方面都会考核,甚至连推广计划都会研究的,并且一定要符合自己的形象。”

  对于明星签订“代言责任状”,满春认为,“尽管不清楚‘责任状’具体有哪些条款,但我相信对产品质量的慎重,在商业合同里一般都会涉及到。”

  张靓颖:可能会借鉴

  代言产品:电脑、饮料、服饰

  广告身价:125万/年

  张靓颖经纪人李绪明认为宋佳之所以签这个“责任状”,“是和该产品之间的相互信任。如果真的合理,而且能积极引导消费者,以后可能会让靓颖借鉴,但不一定真的一条不漏地这样签。”

  孙俪:不回答假设问题

  代言产品:牙膏、卫浴、服饰、饮料、手机

  广告身价:90万/年

  针对明星代言惹出的非议,孙俪经纪人王小姐20日表示她们一向很谨慎,“代言食品自己肯定会先试吃,

护肤品会先试用,手机自己也会一直用。”但她认为因为孙俪没签过类似的“责任状”,“不方便回答这种假设性的问题,但是作为公众人物,肯定会对代言产品尽应尽的责任。”

  林俊杰:签不签要针对个案

  代言产品:饮料、食品、通讯、游戏、服饰

  广告身价:250万/年

  林俊杰所在的唱片公司宣传总监李小姐指出,林俊杰在产品挑选上一直很谨慎,“选的也都是知名的国际品牌,对没用过的药品类,一般不会选择代言。”对于“代言责任状”她指出,“目前没接触过‘责任状’,但关键在于整个行业的自律,签不签要针对个案来分析。”

  翁虹:最好能有法律约束

  代言产品:化妆品、服饰

  广告身价:50万/年

  翁虹20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明星做代言一定要了解清楚商家的来路,产品是否通过国家质量验证等,要对消费者负责。如果因一时的疏忽,或者经不起高价诱惑,那首先是对大众不负责,其次也是对自己不负责。”她表示自己一定要亲自试用、观察,确定产品属实好后,才会和对方有下一步洽谈。对于宋佳的举动,她认为出发点非常好,“商家和代言人双方都希望建立这种保障,这种规范最好能得到法律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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