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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是违建房拆一个留一个 居委会所建就有特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3日06:52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周寿江、崔逾瑜 实习生李姗报道:相邻的两栋未办理审批手续的违章建筑,一栋被城管强行拆除,一栋却完好无损。同是违建房,命运缘何天壤之别?记者昨日采访得知,未被拆除的违章建筑是由鹦鹉街夹河社区所建。

  记者现场看到,由夹河社区所建的这栋房子紧临马鹦路,在其左侧,有一栋在建房,三天前,该在建房二楼以上部分墙体被当地城管强制拆除了。

  这两栋房子紧挨三星公寓院墙而建。三星公寓E栋2门一楼的住户罗志伟对记者称,两栋新建房先后开工,夹河社区所建的这栋房子动工日期是3月14日。动工之初,他和三星公寓的其他住户就曾予以阻止,理由是,两栋在建房与他们公寓间的间距根本达不到相关部门规定的标准,但对方不顾三星公寓居民们的反对,强行在此建房。

  汉阳鹦鹉街党政办公室负责人罗雄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新建的这栋房子用于建夹河社区残疾人康复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及社区电子监控室,是为社区居民办实事办好事,因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很烦琐,且费用很高”,所以就没有办理,不过,开工前,他们曾向汉阳区城管及城建等相关职能部门作过通报。

  夹河社区分管治安和民政的一名高姓副主任称,此前,社区和三星公寓物业及当地城管等方面曾在一起协商过几次,但是至今未达成一致意见。

  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律师熊汉杰表示,社区居委会想办好事,首先应该建立在合法的基础上。该房屋没有取得规划用地、建筑施工等相关手续,同老百姓抢“种”的房子性质一样,属于违建房,应该拆除。城管碍于居委会的情面,不但不拆,甚至出面帮忙协调,涉嫌行政不作为。(线索提供: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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