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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狗咬人引发命案 服刑男子被发现漏罪再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3日07:28 荆楚网-楚天金报

  巫刚今年23岁,与好朋友熊明常聚在一起玩。

  2003年6月22日,熊明牵着一条狗来到汉阳桃花岛玩。不料,小狗误将路过此地的女士吴丽咬了一口,两人因医药费的问题争执起来,吴丽眼见争不过熊明,便打电话喊来了丈夫秦涛,让丈夫帮忙处理,她则赶往医院打疫苗。

  秦涛赶来后,熊明给巫刚打了个电话,让他立即赶往桃花岛。

  当时,巫刚正在和另一名朋友一起打牌,接到电话后,立刻一起赶来了。争执中,不知谁带头喊了一声:“搞!”熊明、巫刚等人,立刻拿起随身携带的刀、棍,跟秦涛扭打在一起,熊明持刀朝秦涛胸部猛刺一刀后逃走。秦涛经抢救无效死亡。

  2005年3月,此案由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熊明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缓。当时,巫刚潜逃在外。

  时隔不久,巫刚因另一件故意伤害案,被武汉市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前不久,巫刚在服刑期间,被发现了这起漏案。前日,武汉市中院再次开庭审理了此案。

  庭审中,巫刚对犯罪基本事实供认不讳。公诉人认为,巫刚在服刑期间发现漏罪,应该实行数罪并罚。

  法院将择日宣判。\(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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