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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车堵塞过道被业主砸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3日07:58 潇湘晨报

  本报长沙讯20日晚上9点多,侯家塘马家冲小区22栋楼前花园小道上,一辆小轿车被业主砸坏了4块玻璃。相关律师认为,全国人大刚通过的《物权法》在今年10月份生效后,小车车主和砸车人的行为均属于违法。

  被砸小车是一辆黑色北京现代新车。当晚在现场的一名女士说:“小车停放在一条只有2米宽的小道上,已两天两夜了,这是一条通往22栋的人行道,我们回家时必须侧着身子才能过去。”报料人郭先生说,小车停放的第一个晚上,有人扬言要砸坏小车,后来把汽车车牌拆了下来,以警告车主。可没料想到的是,第二天车子主人并没开走小车。小车被砸后,小区保卫室报了警,随后东塘派出所民警把小车开回去进行调查。派出所余教导员说,21日下午6点,车主来到派出所反映了情况,“自己到外地出差几天,没来得及开走小车,结果被小区业主砸得稀烂”。

  秦希燕律师事务所值班律师认为,依据《物权法》(2007年10月1日施行)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住宅小区中通往22栋的人行道不属于城镇公共道路,应属于业主共有的建筑区划内的道路,黑色小车车主将车长时间停放在人行道上,影响小区业主的通行,其占道行为侵犯了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物权法》生效后,小区业主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小车车主的违法行为。但小车车主对小车的合法所有权同样受到法律保护,业主破坏小车的行为同样侵犯了车主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记者刘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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