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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拆除违规烟囱 周围居民欢喜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3日15:09 内蒙古晨报
包头市拆除违规烟囱周围居民欢喜
这个让人心烦的烟囱终于要拆了 晨报实习记者 王伟 摄影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岩冬)“这个‘大家伙’已经立在这里两年了,这两年我们这一排的居民每天都不敢开窗户。我们也找过很多部门,可一直没解决,真希望能尽快解决它。”包头市东河区的郭兰香女士说。

  ★背景:立了两年的烟囱

  3月16日上午,记者来到郭兰香女士说的包头市东河区西脑包绿苑小区。在小区门口,记者见到了郭女士说的“大家伙”——两个从一楼一直通到六楼的烟囱。郭女士说:“2004年11月,我们楼下的店主要开个小饭馆,他们为了处理油烟问题,没有经过我们居民的同意,就把这两个烟囱立起来了,从那以后,我们东面的五户居民都没再开过这边的窗户。后来我们了解到一些相关法律,得知居民的底店是不允许开餐饮和娱乐活动场所的,我们开始不断向有关部门反映。2005年3月15日,因为小饭馆属于违规运营,被相关部门勒令停业了。饭馆是停业了,可这个烟囱却一直没有拆掉。”

  ★部门:限定时间处理

  记者了解到,依据2003年6月包头市颁布的《包头市环境保护条例》中第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底层开办餐饮、娱乐场所,禁止在商住混合楼底层新建餐馆。在本条例实施之前,商住混合楼底层已经设计使用的餐馆,必须安装符合国家规定的油烟净化设施和污水排放设施,使用清洁能源。”

  对此,12369东河区环保投诉热线的胡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为郭女士楼下的小饭馆已经不存在了,烟囱不再冒烟,对周围空气和环境没有影响,所以要靠店主自己拆除”。

  另外,包头市城建支队东河区大队管理科主任寇晋文说:“这件事情我们知道,最近也在和店主联系,我们给他一个星期的时间自行拆除,如果一周后店主仍然没有拆除,我们会联同环保等部门一起强行拆除。

  ★店主:我们会在半个月内拆除

  店主的亲戚金龙先生告诉记者:“其实我们一直想要拆除这个烟囱。本来是想找个合适的买家,可一直没找到,又因为烟囱太大,没有专门的地方存放,所以只能立在那里。最近我们登了很多广告,希望能尽快把这个烟囱处理掉。不过,就算没有人买,我们也会在半个月内把这个烟囱处理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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