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男童中毒亡 三医疗机构判赔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4日01:09 新京报

  因延误救治承担次要责任,共赔2.1万,索赔60余万的死者家属欲上诉

  本报讯(记者 陈俊杰)3岁男童吴佳杰食用一商贩出售的毛鸡蛋后中毒身亡,吴佳杰的父母以医院延误抢救为由,将参与抢救的4家医疗机构告上法庭,索赔60余万元。昨日下午,朝阳法院一审判决望京医院、和平医院、北京急救中心对吴佳杰死亡承担次要责任,共计赔偿2.1万余元。此前一同被列为被告的华信医院(清华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不承担责任。

  3医疗机构被判有医疗过失

  2005年9月7日,数十人食用商贩祁长霞所售的毛鸡蛋后发生中毒,3岁男童吴佳杰经医院抢救无效身亡。吴佳杰父母以医院延误抢救为由,将参与抢救的和平医院、望京医院、华信医院和120急救中心告上法庭,索赔包括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在内的60余万元。

  案件审理期间,男童家属向法院提出医疗鉴定申请。朝阳区医学会于去年10月做出了望京医院对吴佳杰死亡独自承担次要责任的鉴定结论,其他三家医疗机构不存在过失,没有责任。原告不服,申请再次鉴定。

  今年1月,北京医学会鉴定认为,和平医院和望京医院延误了对吴佳杰的救治时机的医疗过失,及急救中心未尽到对吴佳杰救治义务的医疗过失与死亡有因果关系,三家医疗机构承担次要责任;并对3家单位责任做了划分,望京医院承担50%责任,和平医院承担30%责任,120急救中心承担20%责任。

  据此,法院判决,望京医院赔偿男童母亲杨代会10527元;和平医院赔偿6315元;北京急救中心赔偿4210元,共计21052元,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

  尸体冷冻费已近4万元

  对于死者母亲杨代会要求的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尸体冷冻费等项目,法院以上述项目不是法定的或者与医院没有关系为由而驳回。

  据杨代会的律师贾昆明介绍,现在仅尸体冷冻费这一项已经接近4万元,赔偿的2万余元还不够支付这笔费用。当拿到判决结果时,杨代会失声痛哭,在蒙蒙细雨中,她跪在法院门口哭喊着:“我要上诉!”贾昆明也表示,他会帮助杨代会一直将官司打到底。

  医院的代理人在拿到判决后快速走出法庭,没有接受采访。

  ■案件回放

  2005年9月7日下午6时许,朝阳区来广营崔各庄学校门前,数十人食用商贩祁长霞所售毛鸡蛋后集体食物中毒,其中包括3岁的吴佳杰。

  吴的母亲杨代会讲,她发现孩子中毒后,打的先来到和平医院,要求医院为孩子洗胃,但和平医院以没有儿科为由拒绝收治。随后,她打的来到望京医院,同样要求医院为孩子洗胃,但望京医院没有执行。大约半小时后,在医生要求下,她打120找急救车将孩子转到华信医院。当晚9时50分,孩子经抢救无效死亡。

  2006年3月31日,朝阳法院判决,52岁的祁长霞构成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其4年半有期徒刑。其间,经调解,杨代会收到祁长霞家属支付的2万元赔偿金。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